吉林大安地熱供暖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公告
現對吉林大安地熱供暖示范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吉林大安地熱供暖示范項目位于吉林省大安市大崗子鎮境內。該項目擬采用中深層干熱巖地熱資源作為熱源,為大安市大崗子鎮居民提供清潔供暖服務。項目集中供暖總面積為15.0×104m²,采暖綜合指標為50W/㎡,總集中供暖熱負荷7.5MW,采暖總天數172天/年。本項目規劃建設7.5MW地面換熱站1座,原10t/h鍋爐作為調峰備用熱源,接入原供暖鍋爐房管道,換熱站至水源端管道約1000米、至原鍋爐接駁處管道約550米。
建設地點:吉林省大安市大崗子鎮。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設計、采購與施工總承包,新建7.5MW地面換熱站1座,配套建設地熱供熱系統(含地熱井場、地熱井泵房)、地熱供熱管網與末端裝置(含一次管網、二次管網)、地熱水循環系統(含防腐、防垢、監測、控制)、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本項目采用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包含整個項目的設計、采購(包含但不限于裝置、危大工程視頻監控系統、場站內標識標牌、生產及辦公家具用品、備品備件等滿足地熱項目運轉的全部設備及材料)、施工以及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辦理建設手續、用地手續、供水手續、供電手續、供暖手續、征地協調、地方關系協調等(含鍋爐房站內協調),并承擔全部相關費用。(具體招標范圍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計劃2023年9月15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10月15日前至少5口地熱井投入供熱,10月底前全部地熱井投供熱,12月底前全部完工。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須提供營業執照及一般納稅人證明);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同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及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等證明材料)。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具有至少1個2500米及以上深度地熱供暖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設計單位必須具有至少1個2500米及以上深度地熱供暖項目的設計業績;施工單位必須具有至少1個2500米及以上深度地熱供暖項目的施工業績。
(3)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項目總負責人: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總負責人應具有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具有市政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至少1個2500米及以上深度地熱供暖項目業績擔任項目經理的任職經歷;
②施工負責人:投標人的擬任施工負責人應同時具有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至少具有一個合同額5000萬元及以上規模的地熱供暖項目擔任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任職經歷;
③設計總負責人:具備國家注冊建筑師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必須在投標單位注冊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擔任過至少1個地熱供暖項目業績設計總負責人或設計經理職務。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3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無連續2年虧損。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若投標人為聯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8月18日9時至2023年8月25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