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南京市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海電能南京南鋼61MW/123MWh用戶側儲能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上海電能南京南鋼61MW/123MWh用戶側儲能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獨立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條件、業績要求及人員要求:
1. 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或其設計分包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4)投標人應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 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一個已完(竣)工60MWh及以上電化學儲能項目EPC總承包業績(含新能源側配儲或獨立儲能)。(須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項目并網證明或并網意見書或竣工驗收證書或業主提供的并網完工證明或項目完工材料等證明文件)。
3. 人員要求: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機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單位為投標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一個已完(竣)工20MWh及以上電化學儲能項目EPC總承包業績(含新能源側配儲或獨立儲能),并在該業績中擔任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需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項目并網證明或并網意見書或竣工驗收證書或業主提供的并網完工證明或項目完工材料等證明文件);須提供2022年10月以來至少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4. 財務要求:投標人2021年、2022年財務無連續虧損,應提供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 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及其設計分包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9月27日9時00分到2023年10月7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工程站址位于南京南鋼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廠區內環山路西側,廠區內道路限高4.6米,道路狹窄,安裝儲能系統設備的用地面積約為4000㎡,且場地不規整。南京南鋼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廠區內有兩座220kV變電站,分別為220kV三總降和220kV五總降。廠內有五座110kV變電站,應選取合適點位作為儲能系統的并網點。
本項目擬在南京南鋼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廠內新建61MW/123MWh儲能電站,系統配置為17套儲能系統(每套含18套200kW/402kWh儲能柜和1套3750kVA升壓艙),并配置2個35kV高壓艙和1個二次設備兼集控預制艙。每套儲能柜由電池PACK、高壓箱、熱管理系統、消防系統、配電箱、儲能變流器(PCS)、儲能柜柜體組成,電池系統通過線纜接入PCS的直流側,經PCS變流后通過動力線纜接入低壓匯流柜,匯流后經過動力線纜接入箱變的低壓側。升壓艙內主要包括低壓柜、箱式變壓器、高壓出線柜、通訊動力柜、箱體等。
(本招標文件中對企業電網現狀的描述僅可作為參考,不可作為各投標單位投標方案編制的依據,各投標單位所提交的技術方案應以投標人現場踏勘的成果為依據)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方式進行招標,包括但不限于勘查、測繪、整體方案設計;接入系統一次、二次、電能質量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紙、設計工代、竣工圖設計;儲能系統(儲能電池采用磷酸鐵鋰電池)所需全套設備的供貨,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雙向變流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匯流設備、升壓變壓器、無功補償設備(如需)、集裝箱(艙)內的配套設施(含空調、管道、環境監測、配電、消防、安防、照明、視頻監視等)和相關電力電纜及通信線纜;電纜采購及敷設;儲能電站相關的所有土建、結構加固及附屬工程施工;接地材料采購及施工;對側接入站的間隔改造;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檢測、成品保護、配合驗收、試運行、服務(含竣工驗收)。總承包單位負責工程建設所有相關手續的辦理,項目交付和缺陷責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務,直至項目竣工等工作,最終實現交鑰匙工程。
投標人負責南鋼、政府和電網關系協調,包括但不限于協調南鋼和政府將本項目納入江蘇省儲能系統整體規劃及廠區建設工程規劃調整,設備進場交通協調、公共設施(包括電纜溝、綜合管廊、隧道、橋架、配電房、控制室等)占用協調、南鋼并網停電計劃協調、渣土外運協調、消防水及火災報警接口協調、儲能控制系統和南鋼控制系統對接,電力系統接入方案及批復手續辦理、并網驗收,安全及消防驗收手續辦理。所有本項目投運手續辦理及關系協調責任均在投標人工作范圍,因此導致的工期延誤、費用增加招標人不予認可。
投標人應保證用于本項目的所有設備、材料均滿足國家法律、法規,電網及招標人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項目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試驗檢測、施工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項目招標范圍內,若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儲能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并網是必不可少的,則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項目現場至招標分界點的所有材料、設備及土建、安裝、調試、驗收等均在本招標范圍內,投標人均應按招標人及監理人的指示在本項目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各項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做好相關配合服務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續協調、設備調試、地方協調等)。
本工程質保期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基礎設施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建設工期:項目總工期60天,中標簽訂合同后30天內儲能系統設備全部進場,簽訂合同后50天并網。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4 項目承包方式
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方式,采用總價合同的形式總價中已包含完成本工程項目所需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及服務費用等一切費用,由于裝機容量調整或發包人原因引起承包人實施方案發生實質性變化產生的費用變化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按實際裝機容量×合同總價/合同容量);其他情況下工程所涉所有風險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見本招標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見本招標公告“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招標文件及服務費人民幣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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