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煤業2023年7月支架搬運車采購公開招標項目(第2次)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2023年7月支架搬運車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第3包招標范圍包括貨物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技術規格、數量等技術參數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包號 |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描述 (參考) |
單位 |
數量 |
交貨地點 |
交貨期 |
3 |
3-1 |
120噸連采設備搬運車 |
WC120Y |
臺 |
2 |
寧夏煤業各使用單位 |
合同簽訂后3個月 |
注:(1)投標人不可選擇每包中的部分貨物參加投標;(2)物料描述僅供參考詳見技術文件;(3)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發票掛賬后付該批次90%貨款,留10%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質保金;(4)支付形式:全額銀行承兌匯票;(5)質保期:貨到驗收合格后12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要求:
第3包(120噸連采設備搬運車分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所投產品有效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掃描件(須提供有效期有具體年月日的常規證書;如果證書已過期但在延續中,需提供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第3包(120噸連采設備搬運車分包):2018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額定載重≥100噸的搬運車或運輸車銷售合同業績1份,且已投運(如果提供的是融資租賃業務類型的銷售業績,如銷售業績合同不能體現最終用戶,還須提供融資租賃公司與最終用戶簽訂的合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用戶證明由最終用戶蓋章并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可以是質保期滿的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