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白茨礦礦山環境治理二期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黃白茨礦礦山環境治理二期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黃白茨煤礦(以下簡稱黃白茨煤礦)位于賀蘭山煤田烏達礦區的中部,行政區劃隸屬于烏海市烏達區管理,交通情況方便。本工程主要針對黃白茨南部采區已治理范圍進行生態恢復治理,主要目的是針對黃白茨煤礦南部采區水土易流失進行環境治理,穩固邊坡,提高水土保持能力,恢復礦區生態環境,改善礦區整體面貌。具體施工內容詳見施工圖,工程量以施工圖為準。
2.1.2招標范圍:黃白茨煤礦采區南部礦區環境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是為提高黃白茨煤礦南部采區水土保持能力,降低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措施,包括防止水土流失、提高邊坡穩定性等具體措施。具體內容詳見圖紙。
2.1.3工期:120日歷天,具體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 項目地點: 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黃白茨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施工甲級)。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須包含綠化內容)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礦業工程或市政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1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