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雁寶能源寶日希勒能源2024年輪胎采購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為雁寶能源統采分簽項目,招標范圍包括輪胎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技術規格、數量等技術參數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包號 |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交貨期 |
交換地點 |
1 |
1 |
輪胎 |
30.00R51 |
條 |
4 |
9月30日交貨4條 |
物資供應中心露天供應站 |
2 |
輪胎 |
46/90R57 |
條 |
9 |
6月30日交貨4條 12月30日交貨5條 |
物資供應中心露天供應站 |
|
3 |
輪胎 |
27.00R49 |
條 |
94 |
6月30日交貨20條 9月30日交貨34條 12月30日交貨40條 |
物資供應中心露天供應站 |
|
4 |
輪胎 |
50/80R57 |
條 |
53 |
6月30日交貨20條 9月30日交貨20條 12月30日交貨13條 |
物資供應中心露天供應站 |
|
5 |
輪胎 |
21.00R35 |
條 |
10 |
6月30日交貨10條 |
扎尼河露天礦 |
|
6 |
輪胎 |
30.00R51 |
條 |
8 |
6月30日交貨8條 |
扎尼河露天礦 |
|
7 |
輪胎 |
27.00R49 |
條 |
8 |
6月30日交貨8條 |
扎尼河露天礦 |
備注:
1.付款方式:第一階段:輪胎運抵指定交貨地點并驗收合格后,以實際輪胎入庫數量為準,支付該批次輪胎金額30%的貨款。第二階段:輪胎上機使用后,實際使用壽命達到要求最低使用壽命的60%(即輪胎達到7200小時),以實際達標的輪胎數量為準,支付該批次輪胎金額30%的貨款。若輪胎實際使用壽命未達到要求最低使用壽命60%的要求,則視為不合格,不予驗收,投標方可選擇無償更換新輪胎繼續使用,需重新計算輪胎使用壽命,不得與不合格輪胎使用時間累計計算,或退還該輪胎的第一階段貨款。第三階段:輪胎達到要求最低使用壽命的90%(即輪胎達到 10800小時),以實際達標的輪胎數量為準,支付該批次輪胎金額30%的貨款;當輪胎實際使用壽命介于最低使用壽命的60%至90%之間(即7200小時﹤實際使用壽命≦10800小時)時,付款金額按如下方式計算:付款方式為輪胎中標單價*30%*(實際壽命-7200)/(10800-7200)*實際數量(注:付款金額取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第四階段:預留10%質保金,當輪胎實際使用壽命達到要求最低使用壽命時付清。(即輪胎達到12000 小時)。若輪胎實際使用壽命未達到要求最低使用壽命時,招標方將對此型號的輪胎不進行支付質保金。
2.本項目1-4項輪胎與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簽訂合同,5-7項輪胎與內蒙古大雁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合同以分簽分付方式執行。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46/90R57或50/80R57型輪胎的銷售合同業績2份(單份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并至少提供1份最終用戶證明。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及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最終用戶:輪胎投入使用運行單位),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等材料。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如果投標人為代理商,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唯一的授權證明;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產品,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23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聯系人: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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