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滿莊鎮管道工程及智慧管網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滿莊鎮管道工程及智慧管網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2.2項目編號:DY-GC-20240522-01-01
2.3建設規模:本工程為智慧管網平臺及配套供水管網、污水管網建設項目。
2.4計劃工期:15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2.5質量標準:合格標準。
2.6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范圍內的勘察、測繪、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辦理相關工程圖紙審查手續等)、智慧管網平臺建設、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含現狀處理);工程檢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及保修;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所有申報、審批相關手續的辦理等所有與本工程相關的工作內容。負責在整個過程中履行工程總承包管理及實施的責任義務,須確保設計方案二次深化、施工圖設計及最終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和規范,且不低于約定的本工程建設標準,達到項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過程工程總承包(EPC)。
2.7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8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9招標控制價:4767萬元,其中設計費140萬元,施工費4627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采購、平臺建設(軟件)及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若為聯合體,設計單位可不提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并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含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相關專業注冊類資格證書。
3.3 根據《關于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2641號文件),凡被公布為失信責任主體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未被”信用中國”“信用山東”“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成員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指定聯合體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且聯合體協議中須承諾:聯合體成員各方根據協議內容共同為本項目負責,各成員之間產生的任何糾紛和招標人無關。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投標報名時所使用的的項目負責人等材料一經提交,未經招標監督、監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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