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
一、招標條件
本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集電線路電纜及其附件采購(一標段)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包頭鋁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集電線路電纜及其附件采購(一標段)
2.2項目類型:貨物采購;
2.3項目概況:本工程新能源總裝機容量為1200MW,其中包括風電1000MW,光伏200MW。配套建設兩座220kV升壓站。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址在東經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緯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間。場址地勢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間,東南方向距達茂旗直線距離約85km。
2.4項目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
2.5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滿足項目所需的集電線路和箱變35kV電壓等級的電纜及與各型電纜相配套的電纜接頭(含安裝)等,具體規格、型號詳見項目技術規范書。
2.5.1投標人應提供滿足本標段要求的電力電纜產品本體及其附屬產品、配套服務等。
2.5.2電纜每卷需多供應2.5米,每種型號每批次多提供10米,用于第三方電纜檢測,檢測單位由招標人委托,檢測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如果檢測不合格再次送檢的費用及電纜數量均有投標人負責。電纜接頭由電纜廠家負責提供并終身質保。
2.6 交貨要求
(1)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所有設備供貨。(具體交貨時間和數量在設備生產前以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2)交貨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施工現場。
(3)交貨方式: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至買方指定的項目現場車板交貨,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
財務要求 |
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個合同金額不少于500萬元的35kV及以上電纜的供貨合同。(需提供相應合同掃描件,同時提供包括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和合同簽字頁,且所提供的合同內容能夠反映設備數量、型號,并提供合同相對應的足額增值稅發票復印件,且發票總額不小于500萬元;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
信譽要求 |
1.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主要資產被查封、凍結,沒有處于重組或申請破產狀態,產品質量無不良記錄,供貨時間無遲延記錄;在近3年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設備質量及安全質量問題(提供承諾書)。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集團公司負面清單,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國家應急管理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或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zxgk.court.gov.cn)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其他要求 |
1.投標人須提供專業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電壓等級為35kV電纜的型式試驗報告,報告結論數據滿足本次招標技術規范要求; 2.具有完整的電力電纜制造、工藝裝備和試驗設備; 2020年-至今具有國家認可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的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檢測報告或鑒定報告),型式試驗報告中電纜的截面應不小于本次招標電纜的截面。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投標報名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6-5 09:00至2024-6-13 17: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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