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
一、招標條件
本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稀土高鐵鋁合金光伏專用電纜及附件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包頭鋁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稀土高鐵鋁合金光伏專用電纜及附件采購
2.2項目類型:貨物采購;
2.3項目概況:本工程新能源總裝機容量為1200MW,其中包括風電1000MW,光伏200MW。配套建設兩座220kV升壓站。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址在東經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緯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間。場址地勢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間,東南方向距達茂旗直線距離約85km。
2.4項目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
2.5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滿足項目所需的稀土高鐵鋁合金3kV電力電纜及與電纜相配套的電纜接頭(含安裝)等材料,具體規格、型號詳見項目技術規范書。
2.5.1投標人應提供滿足標段要求的電力電纜產品本體及其附屬產品、配套服務等。
2.5.2電纜每卷需多供應2.5米,每種型號每批次多提供10米,用于第三方電纜檢測,檢測單位由招標人委托,檢測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如果檢測不合格再次送檢的費用及電纜數量均有投標人負責。電纜接頭由電纜廠家負責提供并終身質保。
2.6 交貨要求
(1)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所有設備供貨。(最終交貨時間和數量在設備生產前以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2)交貨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施工現場。
(3)交貨方式: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至買方指定的項目現場車板交貨,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
財務要求 |
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
業績要求 |
2021年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稀土高鐵鋁合金電纜2個合同業績,由于是新材料投標人近三年稀土高鐵鋁合金電纜銷售總量不得低于5000Km。(需提供相應合同掃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和合同簽字頁,且所提供的合同內容能夠反映設備數量和型號等信息;并提供供貨發票復印件,否則視為無效)。 |
信譽要求 |
1.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主要資產被查封、凍結,沒有處于重組或申請破產狀態,產品質量無不良記錄,供貨時間無遲延記錄;在近3年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設備質量及安全質量問題(提供承諾書)。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集團公司負面清單,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國家應急管理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或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zxgk.court.gov.cn)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其他要求 |
1.為保證電纜性能,投標人須提供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與所招標型號相同/相近的稀土高鐵鋁合金電纜型式試驗報告,型式試驗報告中電纜的截面不應小于本次招標電纜的截面。 2.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投標報名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4-6-5 09:00至2024-6-13 17: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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