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中國電子律師事務所備選庫入圍采購項目,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以公開招標方式選取入圍供應商。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中國電子律師事務所備選庫入圍采購項目
2.2 招標編號:CECOM-2024-BD01-0731
2.3 采購類型:服務
2.4 招標內容:中國電子律師事務所備選庫入圍,為中國電子及各級所屬企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業務領域的法律服務:資本市場及投資并購(包括IPO、發行債券、私募基金、資產管理等)、國企綜合業務及風險防范(包括公司治理、破產清算、企業改制及產權交易等)、企業合規(包括合規體系建設、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等)、知識產權、勞動用工、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城市更新與建設工程、稅法與稅務、刑事法律服務以及爭議解決等。
2.5 服務期:3年。招標人將對入圍供應商進行動態考核評價工作,一旦發現服務評價為不滿意、違規參與項目、被行政機關或主管機關處罰等情況,招標人有權單方面取消入圍資格,且不承擔因此帶來的一切責任。
2.6 服務
2.7 其他說明:本項目僅以公開招標方式選取入圍供應商,招標人不承諾各入圍供應商的具體法律事項成交量。針對具體法律事項,中國電子及各級所屬企業仍需按相關規定通過邀請招標、詢比、談判等方式進行采購,并與中標/成交的律師事務所簽訂專項委托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且在年檢有效期內。
2)投標人須是律師事務所總所,本項目不接受律師事務所分所投標。
3)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在參與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狀態;投標人從成立至今不得存在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的記錄。
7)在參與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經“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 )查詢無重大行政處罰信息及行業處分信息。
8)投標人應具有至少一個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入圍中央企業、省屬或副省級市屬國有企業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庫或者為中央企業、省屬或副省級市屬國有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服務業績。
9)投標人在以往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 以及所屬企業的采購項目中沒有欺騙、欺詐等不良行為。
10)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2)投標人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其他要求:須在中電商務(北京) 領購招標文件,未領購的不得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