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41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重新招標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包含電源電站排水、左岸廠房排水、右岸廠房排水、地下電站排水、大壩排水,共計17套排水控制系統,已運行近20年,擬通過本項目對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進行自主可控改造。
2.2招標范圍
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重新招標,主要包括電源電站排水(2套)、左岸廠房排水(3套)、右岸廠房排水(3套)、地下電站排水(2套)、大壩排水(7套),共計17套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包含上述排水系統設計、設備材料采購、組裝、出廠試驗、包裝運輸、安裝調試、現場試驗等。
2.3工期
合同總工期為1502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8年10月31日)。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總工期不變。
3.投標人資格要求(以下需同時滿足)
(1)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電氣自動化設備控制系統集成商(須提供所生產電氣自動化設備控制系統(動力柜類或控制柜類)出廠驗收試驗報告等);
2)施工允許分包,投標人或其分包人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①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③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簽訂金額50萬元及以上水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設備供貨業績(提供相關合同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2021年、2022年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