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
1. 招標條件
本江蘇公司金壇綜合能源利用項目2×350MW鹽穴壓縮空氣儲能發電工程建筑工程第三方檢測試驗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項目公司名稱)。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
江蘇公司金壇綜合能源利用項目2×350MW鹽穴壓縮空氣儲能發電工程2×350MW鹽穴壓縮空氣儲能發電工程建筑工程第三方檢測試驗服務
2.2 廠址地理位置
廠址在國家示范項目工程(常州市金壇城區大帝廟村118號)南側,距常州市金壇城區西北約12公里的薛埠鎮范圍內。
2.3 項目介紹
江蘇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為增強常州地區電源支撐能力,滿足地區負荷增長的需求,緩解電網調峰困難問題,利用金壇豐富鹽穴資源建設 2 套發電出力 350MW 的壓縮空氣儲能機組,空氣壓縮時長 8h,額定功率發電時長 4h。
2.4 項目計劃開工和投產時間:第一臺機組土建工程計劃2024年08月開工,2025年06月投產,第二臺機組計劃2025年10月投產。
2.5 服務周期:自本工程施工準備、基礎處理、主體施工,至機組滿負荷運行168小時及工程試運投產所有土建項目及尾工尾項全部竣工且驗收合格之日止。
2.6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第三方土建試驗室的試驗檢測服務范圍為華能金壇綜合能源利用項目2×350MW壓縮空氣儲能發電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廠區道路、全廠主體工程、公用系統、輔助配套系統、)中所有地基處理、地上和地下結構、土建工程、鋼結構的建(構)筑物的材料試驗,成品、半成品檢驗工作,電力建設質量監督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求開展的相關試驗項目。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6 本工程最高限價人民幣230萬(含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有效期內的省級(直轄市、自治區)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資質認定證書(CMA認證)和省級(直轄市、自治區)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須提供有效的證書復印件。
(1)《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為舊證的,檢測內容需同時包含地基基礎工程檢測、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
(2)《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為新證的,提供綜合資質或專項資質(專項檢測內容需同時包含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道路工程專項資質。)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建筑工程檢測的合同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頁、合同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體現金額的關鍵頁)。
3.2.3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員工(提供擬派項目經理近6個月投標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9月10日10:00起至2024年 9 月1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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