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監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發包人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況
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為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配套儲能工程項目建成后通過協調優化運行,實現間歇性新能源在負荷高峰期為電網提供可靠的電力支撐,緩解電網的調峰壓力,提升電網新能源的消納能力。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熱園區的西部,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站區東側空地。距德令哈市約21km,場址區內地勢平緩,地勢開闊,平均海拔高程約為3000m,站址周圍交通較為便利,建設條件較好,毗鄰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配套330kV升壓站。
該項目最終配置儲能系統容量為150MW/600MWh(儲能系統設備由發包人提供),其中集中式儲能系統容量為100MW/400MWh,高壓級聯式儲能容量為50MW/200MWh。本項目建設1座35kV儲能匯集站,本項目擬通過5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330kV黃河德令哈站35kV備用間隔。(最終以接入系統報告為準)
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伏發電園區內,已建設一座330kV升壓站,共計4臺250MVA主變壓器,每臺主變35kV側采用由2段母線構成的擴大單元接線。
本工程電氣設備采用預制艙布置,四周設置環形道路。
1.2招標范圍
1.2.1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項目(但不限于):
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監理范圍
儲能系統本體土建及機電安裝、35kV儲能匯集站土建及機電安裝、外來電源、配套基礎設施相對應設備的安裝、接線、設備調試、并網調試、試運行、消缺等工作的監理,包含儲能系統本體基礎、35kV儲能匯集站基礎、35kV升壓箱變、標識標牌、電纜溝開挖及回填、電纜敷設、電纜橋架、接地敷設、二次設備(含監控、AGC/AVC、保護、交直流電源系統、遠動及光傳輸通信設備、集控調度通信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安裝調試的監理。
上述工程的施工圖紙的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等監
理工作。
本工程監理范圍為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全過程監理,除上述內容已明確的監理工作外,整個監理服務期限內,若發包方在上述項目工程區域內增加其他未明確但與本項目相關的零星監理工作,其監理費用已包含在招標總價中,請投標人在報價時綜合考慮,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費用。
本項目將采用“數字化信息管理平臺”進行施工管理,要求監理人必須配合委托人采用該平臺進行日常監理工作。
監理人負責按建設單位《電力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創建方案》的要求開展項目監理工作,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應符合行業標準《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國家電投陸上光伏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標準化手冊》《光伏發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標準化手冊》的相關規定。
1.2.2合同工期:
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監理服務期包含施工期及尾工期。其中:
施工期:2024年10月xx日開工至2025年5月xx日。
尾工期: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以上施工期為暫定施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現場建設管理單位批準的開工時間為準。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青海海西黃河新型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具有以下資質之一的企業:
1)綜合監理甲級資質;
2)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的資格
擬投入本項目實施的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安全副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1.4.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已完成至少一項220kV及以上升壓站或儲能項目監理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7.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熱線服務: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1.1工程概況
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為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配套儲能工程項目建成后通過協調優化運行,實現間歇性新能源在負荷高峰期為電網提供可靠的電力支撐,緩解電網的調峰壓力,提升電網新能源的消納能力。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熱園區的西部,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站區東側空地。距德令哈市約21km,場址區內地勢平緩,地勢開闊,平均海拔高程約為3000m,站址周圍交通較為便利,建設條件較好,毗鄰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項目配套330kV升壓站。
該項目最終配置儲能系統容量為150MW/600MWh(儲能系統設備由發包人提供),其中集中式儲能系統容量為100MW/400MWh,高壓級聯式儲能容量為50MW/200MWh。本項目建設1座35kV儲能匯集站,本項目擬通過5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330kV黃河德令哈站35kV備用間隔。(最終以接入系統報告為準)
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100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伏發電園區內,已建設一座330kV升壓站,共計4臺250MVA主變壓器,每臺主變35kV側采用由2段母線構成的擴大單元接線。
本工程電氣設備采用預制艙布置,四周設置環形道路。
1.2招標范圍
1.2.1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項目(但不限于):
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監理范圍
儲能系統本體土建及機電安裝、35kV儲能匯集站土建及機電安裝、外來電源、配套基礎設施相對應設備的安裝、接線、設備調試、并網調試、試運行、消缺等工作的監理,包含儲能系統本體基礎、35kV儲能匯集站基礎、35kV升壓箱變、標識標牌、電纜溝開挖及回填、電纜敷設、電纜橋架、接地敷設、二次設備(含監控、AGC/AVC、保護、交直流電源系統、遠動及光傳輸通信設備、集控調度通信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安裝調試的監理。
上述工程的施工圖紙的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等監
理工作。
本工程監理范圍為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全過程監理,除上述內容已明確的監理工作外,整個監理服務期限內,若發包方在上述項目工程區域內增加其他未明確但與本項目相關的零星監理工作,其監理費用已包含在招標總價中,請投標人在報價時綜合考慮,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費用。
本項目將采用“數字化信息管理平臺”進行施工管理,要求監理人必須配合委托人采用該平臺進行日常監理工作。
監理人負責按建設單位《電力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創建方案》的要求開展項目監理工作,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應符合行業標準《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國家電投陸上光伏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標準化手冊》《光伏發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標準化手冊》的相關規定。
1.2.2合同工期:
德令哈托素儲能電站工程監理服務期包含施工期及尾工期。其中:
施工期:2024年10月xx日開工至2025年5月xx日。
尾工期: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以上施工期為暫定施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現場建設管理單位批準的開工時間為準。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青海海西黃河新型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具有以下資質之一的企業:
1)綜合監理甲級資質;
2)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的資格
擬投入本項目實施的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安全副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1.4.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已完成至少一項220kV及以上升壓站或儲能項目監理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7.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熱線服務: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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