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陜西公司統一智慧能源管理平臺二期經營管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陜西省西安市
2.2 規 模: 陜西公司統一智慧能源管理平臺二期經營管理項目基于實際生產經營指標,實時生成經營管理報表,動態掌握經營活動成果,提高經營數據的“靈敏度”和“顆粒度”,為經營活動精準施策提供數據支撐。
2.3 標段劃分: 陜西公司統一智慧能源管理平臺二期經營管理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陜西省西安市
2.5 服 務 期: 本項目工期90天,合同簽訂后60天內實現系統初步上線,合同簽訂后90天內實現系統整體上線。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主要包括經營、財務和營銷三部分系統功能開發,經營模塊有經營駕駛艙、火電、風電、光伏、煤炭、管理報表和工具箱等7個板塊,財務模塊有預算管理、財務分析、資金監控、資本性支出、績效評價、項目后評價和綜合計劃管理等7個板塊,營銷模塊有首頁經營指標展示、營銷指標管理和現貨數據交互等3個板塊;提供1套國產關系型數據庫;中標人完成4項知識產權成果,其中2項發明專利,2項軟件著作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2個電力行業智能管理或成本分析或交易分析(含電子商務)或營銷輔助決策系統項目類似合同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18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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