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安徽省
1. 招標條件
本安徽公司蕪湖分布式光伏三期項目EPC工程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項目存在終止風險,招標人對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投標人知悉。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安徽省
2.2 規 模: 安徽公司蕪湖分布式光伏三期項目擬利用蕪湖軒宇家具有限公司、新竹包裝有限公司、加油干木業有限公司廠屋頂進行電站建設,擬利用廠區內建筑房屋頂面積約28090平方米。項目總體規劃建設屋頂光伏3.71124MWp。項目建設采取總承包(EPC)的形式。
2.3 標段劃分: 安徽公司蕪湖分布式光伏三期項目EPC工程預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安徽省蕪湖市
2.5 計劃工期: 計劃工期約3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暫定于2024年12月15日開工,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2.6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安徽公司蕪湖分布式光伏三期項目EPC工程,本次招標價格涵蓋了約定總承包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接入電壓等級為380V或10kV(具體接入方式以電網公司批復的接入方案為準),具體接入等級將在項目實施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采用“自發自用,余額上網”運行模式。承包形式為固定綜合單價承包,固定不調。其中組件、逆變器由招標人采購。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協調工作、協調組織開發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等,項目備案及接入方案審查等各類合規性手續辦理、初步設計編制及審查、負責3.71124MWP屋頂光伏項目場地落實(含安裝屋頂及周邊環境現場踏勘審查;屋頂結構質量檢測評估和建筑電氣安全復核檢查等)、施工過程所有對外協調和糾紛的處理(含與建筑物產權方的溝通協調)、工程勘察設計(含加固設計)、設備監造(監造單位及標準應符合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要求),設備(甲供設備2項:組件、逆變器,由招標人采購,本標需包含卸車、存儲場地及保管;其他設備如變壓器、調試工具等工程項目所需的所有主輔設備及備品備件均為乙供、乙供設備需包含設備采購、卸車、存儲場地及保管)、材料采購供應、施工準備、施工(含施工現場交通服務)、技術服務及培訓、調試、試運、并網驗收及發電、性能試驗(試驗單位及標準滿足建設單位有關要求并經建設單位確認使用)、投標人應根據建筑物屋頂實際情況,復核建筑物屋頂承載力并出具最終報告,對承載力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出具滿足設計要求的加固方案,經招標人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在加固完成后根據實際安裝情況提供承載力復核報告(屋頂承載力以具有CMA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鑒定報告為準,并在鑒定報告蓋檢驗章,不能以校核代替第三方鑒定;加固方案按《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范》最新版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含環保、檔案、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工程專項驗收)、項目整體驗收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電網公司各項手續辦理,電氣一次系統、二次系統(包含一次調頻、有功調節等系統,具體根據電網公司要求。若在質保期內,供電公司另有要求,則投標方無償加裝相應設備,直至滿足供電公司要求),無功補償裝置(需確保光伏系統正常運營后用戶功率因數合格,若因無功補償裝置容量不足等投標人原因引起的力調電費考核,由投標人負責協調解決和支付相應考核費用、接入施工及變壓器容量改造等。完成安全“三同時”和檔案專項驗收;消防、水保、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三同時”以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求為準,若不需開展相關工作,則需做出說明和承諾。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負責項目初步勘察、設計、施工、并網至投產發電、工程竣工驗收為止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及費用。
本項目由安徽公司統一招標。
具體工作內容詳見技術規范。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協助負責與房屋所有者簽訂租賃協議、項目合規手續辦理、項目全部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質量監督、設備檢驗、調試、驗收、試運、技術服務及培訓、投入運行、并網發電、移交生產、達標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含專項驗收)以及性能質量保證、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具體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A、前期及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前期合規性手續、開工等手續辦理,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辦理四證(如有)、安全預評價、建設期工程保險等,協助負責與房屋所有者簽訂租賃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周邊環境現場踏勘審查、屋頂資料收集(含產權人身份證、房屋結構、面積、產權證明、建筑圖紙等)、與屋頂產權方的協調并辦理屋頂租賃協議手續(以業主名義簽訂)、屋頂承載力計算評估,產權使用者施工協調及承擔相關費用),屋頂結構質量檢測評估和建筑電氣安全復核檢查等。按照建設單位要求獲取和鎖定屋頂資源,并按照建設單位投資決策要求完成相關手續、資料等。
B、工程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依據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項目勘察設計、優化設計方案并報建設單位審核,包括負責屋頂光伏項目場地開發及落實(含屋頂資源開發及周邊環境現場踏勘審查),負責獲取光資源數據,和周邊電力配套設施數據,并開展組件布置設計、基礎設計,房屋加固、防水設計等,原則上按照最優角度和最大發電量設計,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接入系統設計、電網改造方案等。按照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要求編制初步設計原則、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如有,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經濟評價,項目收益不低于可研數值)、項目設計優化報告、項目招標技術文件編制、設備選型(滿足場站遠程接入集控中心要求)、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編制。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參與評標、圖紙及設計方案評審、技術聯絡會、常駐現場工代、配合達標投產、安全設計專篇、項目后評價和專項驗收等工作),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負責協助建設單位與相關方溝通協調、相關協議簽訂。
本項目所在地為重點管控區域,施工占用屋頂所做的荷載報告需經業主方審核,如需加固,須滿足業主方要求。
C、設備采購供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除光伏組件(甲供)、組串式逆變器(甲供)外、支架及附件、匯流箱(如涉及)、并網柜、10kV配電柜、10kV箱式變壓器、0.4kV開關柜、通訊柜、防孤島裝置、電纜、電纜頭、電纜橋架及附件、電纜保護管、接地網、接地極、電纜防火材料、消防器材、云系統在線監控、視頻監控、調試工具、電弧故障斷路器、屋面防水材料、漆料、加固材料、彩鋼瓦、彩鋼圍擋材料等一切設備及施工輔材的采購;以及上述設備的運輸、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投標人采購的設備要滿足招標人質量要求和電網公司并網要求;數據采集單元通信或數據集中等,所有設備和相關試驗需滿足電網公司對項目接入的各項要求及遠程集控要求,所有監控服務器、交換機、隔離裝置、系統、網絡覆蓋設備等必須滿足電網要求;另外需提供專用工器具及消耗品等。光伏組件需接受第三方單位進行設備監造、性能試驗,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投標人負責消缺、整改直至滿足要求。其中逆變器需滿足華能集團數據無線傳輸格式,且數據傳輸滿足一傳二功能,數據既可傳輸至逆變器廠家,也可傳輸至華能集團數據庫。
設備監造需符合集團的相關規定,具體技術參數以監造單位技術標準為準。
D、項目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材料(扁鋼、圓鋼、銅絞線、接地極等)、彩鋼瓦、防水材料、密封膠、標識標牌、電纜標示樁(符合招標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設備材料運輸與保管(全部設備、材料的長途運輸,短途倒運,上樓垂直運輸,腳手架的搭建及拆卸,材料保管、安裝、保護,已有道路及建筑物的屋面工程、外墻、電纜井、橋架、管架等成品保護以及其他服務)。
E、項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障礙物清除、屋頂障礙物清除、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包括設計范圍內,站區以內的全部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安裝、施工協調、臨時用地、試驗、接地工程及檢查測試(含屋頂的承載力檢測)、光伏組件支架基礎(包括滿足光伏支架安裝涉及的屋頂原有結構改造及屋面二次防水工程)、接地、消防、防排水、擋護、彩鋼瓦施工(包含彩鋼瓦的拆除和安裝、恢復,含光伏方陣檢修通道(鋅鋁鎂)、房屋換瓦、屋頂防排水及加固處理(五年內質保服務)、特殊材料檢測(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沙子、水泥、鋼筋、高強螺栓等需有CMA資質的第三方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圍欄、彩鋼封堵(以實際需求為準)等相關工作,因施工造成的房屋建筑、設施等損壞的修復及賠償等,建筑施工及安裝工程中材料及試樣的取樣、送檢和提供報告、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作及項目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如涉及)的新建和改擴建。且包括華能集團遠程監控系統通訊線纜安裝;設備標識標牌采購、運輸及安裝(制作標準符合公司相關要求);滿足現場網絡全覆蓋要求。負責項目設備、施工、調試及驗收等一切項目資料收集歸檔等。
負責施工過程所有對內、對外協調和糾紛的處理等。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通訊等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工程的臨建設施用地由投標人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招標人予以協助。
針對項目的荷載檢測和加固方案請各投標人自行現場踏勘核實。
F、監控系統,包含但不限于:負責光伏組件系統監測APP軟件平臺開發及安裝部署(滿足建設單位及電網公司相關遠程集控要求),監控系統可監視到每個電站發電量、逆變器數據等信息,并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運維派單、拓展、手機APP等功能,負責接入招標人集控中心,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符合招標人原有系統要求。
G、調試并網,包括但不限于: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上下網計量表記、調試工具的采購及安裝、系統單體調試、整體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等,電網接入申請及取得批復、并網驗收及購售電合同、電費結算協議等手續辦理(以上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中標方承擔)。
H、工程驗收,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項目自查驗收、質量監檢、并網驗收、防雷檢測、并網手續、交付投產、項目實施過程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安全設施評價、消防驗收、檔案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等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及達標投產等工作,以上工作內容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I、驗收移交后質保期內的服務、培訓,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水保、環境保護“三同時”,并形成《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三同時”報告等。
J、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
K、投標人承諾,合同簽訂后10天內,中標人負責組織協調全部用戶與招標人完成簽訂光伏電站開發租賃合同、完成協調全部用戶組織進廠施工,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中標人履約保證金。
2.6、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投標人需在響應文件中承諾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開立農民工工資專戶執行好總承包商代發工資制度;第一時間支付農民工工資。因承包商及各級分包商原因發生農民工討薪、上訪等事宜的,招標人有權直接向農民工支付工資,相關款項自后續總包方工程款或工程質保金中直接扣除。招標人有權優先將工程款支付至農民工工資專戶并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預招標風險告知: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分公司決策,經華能集團公司備案及合作企業建設條件滿足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投標人參與投標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均不予補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1)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2)工程設計資質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2.2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具有累計6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合同業績(或EPC合同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投標人擬派遣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以及安全資格證(B 類)證書,提供證明文件。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須明確牽頭人,聯合體由一家設計單位和一家施工單位組成。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19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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