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應商:
為加強入網設備質量控制與管理,提升配電自動化設備質量水平,擬開展配電自動化設備(2024年專項第二批)送樣檢測工作。本次檢測采取供應商自愿送檢原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樣檢測范圍
本次配電自動化設備(2024年專項第二批)送樣檢測范圍包括6個品類,詳見下表:
|
|
|
|
|
|
1、本批次送樣檢測的配電自動化設備(2024年專項)指滿足本公告附件1-1技術依據所列相關技術規范書要求的設備。 2、本批次送樣檢測的成套設備僅需送檢二次設備。 二、送樣檢測工作開展流程及時間
三、送樣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企業法人或具有企業法人授權的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獨立承攬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獨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備批量生產、銷售、供應對應送樣檢測設備所必需的生產制造設備、專業技術能力和售后服務能力。 (三)凡送檢產品必須由該產品供應商直接送樣檢測。 (四)送檢單位不在市場禁入處罰期內(供應商提供承諾函)。 四、檢測機構 委托 科學研究院 統一組織、具體實施,同時允許供應商自行選擇其他具備資質能力的檢測機構(詳見附件6),委托開展檢測工作。 五、檢測依據 本次送樣檢測依據統一組織制定的《配電自動化設備(2024年專項第二批)送樣檢測技術方案》,詳見附件1。 六、檢測工作流程 (一)送樣檢測采取自愿原則,由符合本方案資質要求的各供應商自行決定是否參檢。相關的樣品制造、檢測費、寄送費用等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參檢供應商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和繳費。 (二)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樣品 樣品接收登記完成后,即進入檢測階段,供應商不得中途退出送樣檢測,且不再接受退款申請。根據各品類檢測的要求,檢測機構可能會要求供應商配合開展樣品的調試,無故拖延影響檢測進度者,本次送樣檢測結果判定為不合格。 (三)此次送樣采用現場送樣方式,現場樣品登記時必需有供應商授權代表在場進行樣品和相關資料的登記確認。送檢產生的工業固廢由送檢供應商妥善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在園區或附近。 (四)檢測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換參檢樣品,測試過程發現樣品不滿足送樣要求的,本次送樣檢測結果判定為不合格。 (五)委托 品控中心統一跟蹤檢測工作進度情況,收集、審核送樣檢測結果情況。檢測完畢后, 品控中心統一收集檢測報告。檢測報告經檢測機構審核后向供應商發放。 (六)檢測工作結束后,供應商若對檢測結果有異議,需在收到結果通知10個工作日內向 品控技術中心提出書面復檢申請(見附件5-1:復檢申請表),檢測機構在包括供應商在內的多方見證下組織復檢工作。復檢只針對原樣品,不應拆除或增加組件,不應升級軟件程序,不應調整系數、配置參數等。復檢工作結束后供應商簽署復檢結果確認函(附件5-2:復檢結果確認函)。檢測過程的爭議由 公司專家評議會決定,并具有最終的效力。若供應商對復檢不合格無異議的,復檢結果確認函直接給出不合格的結論;若對復檢結果存在爭議,復檢結果合格與否的判定由 公司專家評議會決定。如復檢導致合格或不合格的結果發生變化,檢測機構不收取其他費用,否則供應商按照原送檢費用標準承擔相關復檢項目費用。 (七) 品控中心統計匯總送樣檢測結果,經供應鏈部及相關專業部門審核確認和公司招標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審批同意后,通過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發布合格清單。 六、檢測結果應用 (一)檢測結果通過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發布結果,全網共享。 (二)本次配電自動化設備(2024年專項第二批)送樣檢測結果(二次設備)擬納入供應商資質能力評價標準,可應用于招標等環節。 (三)本次檢測合格結果有效期為3年。 (四)當送檢設備發生下述任一情況時,供應商應重新送檢后方能取得合格資質: (1)技術規范或技術要求發生重大變化,原送檢設備不滿足現行技術規范或技術要求; (2)設備關鍵元器件或軟件版本發生變化,關鍵元器件清單見送樣要求。 (五)如經確認,設備供應商、檢測機構在送樣檢測中存在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等行為的,公司有權對設備供應商進行追究處罰,有權不認可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并將其排除在選擇范圍。 七、業務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更多>同類國家電投
推薦圖文
最新招標國家電投
國家能源國家電投
24時注冊客服手機(微信)18811547188總機:010-51957458 客服1:010-51957412 客服2:010-68818478信息修改刪除QQ:396743645 投訴電話:13126614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