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南通電廠17MW/34MWh共享儲能擴建項目并網性能試驗及調峰能力測試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1-180)
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南通電廠17MW/34MWh共享儲能擴建項目并網性能試驗及調峰能力測試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江蘇省
2.3 標段劃分: 華能南通電廠17MW/34MWh共享儲能擴建項目并網性能試驗及調峰能力測試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江蘇省南通
2.6 招標范圍:投標人根據調度管理部門相關要求完成華能南通電廠17MW/34MWh共享儲能擴建項目并網性能試驗及調峰能力測試服務項目,滿足江蘇電網調度機構的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和承裝電力設施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
(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備1個2018年1月1日至今電站涉網試驗合同業績。
(3)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員工。
(4)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人投標。
(5)本項目不得分包及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