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集團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環境治理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巴彥烏拉蘇木薩如拉圖雅嘎查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集團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環境治理工程項目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其中自籌20%,銀行貸款80%。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能源集團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環境治理工程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2 項目建設規模:500MW,擬安裝單機容量5.0MW風電機組100臺及相應數量箱變,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集電線路、進場道路和檢修道路等。項目需建設吊裝平臺、施工道路、集電線路廊道、集電線路地埋、臨建用地,均為臨時用地。該項目總投資325300萬元,擬臨時征占用地面積4591.4951畝。
2.3 招標范圍:蒙能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風機及箱式變壓器施工區域、220kV升壓站施工區域、施工生產生活區域、道路工程施工區域、集電線路施工區域、供水供電施工區域以及所有被施工擾動區域進行水土保持、植被恢復治理、環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執行生產建設類一級標準,最終以相關歸口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為準。
投標人必須無條件執行相關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及招標人關于水土保持、植被恢復工程的所有要求。投標人應按招標人要求,出具符合實際情況的水土保持、植被恢復施工方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水土保持、植被恢復治理,最終以通過相關歸口行政主管部門的驗收和核查,獲取驗收證明文件為準。同時,獲得行政驗收證明文件,并不免除本合同所屬承包內容的責任或義務的完整實施。主要包括本期擬復墾天然牧草地4591.4951畝,最終復墾目標為天然牧草地,復墾率為100%。
2.4 工程期限:計劃2024年春季4月開始進行復墾,秋季9月之前完成復墾;2025年至2027年為管護期,2027年冬季前驗收合格為準。
2.5 質量標準:滿足驗收部門驗收標準,并通過驗收和核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 系統內單位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具有至少1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園林綠化或生態修復或水保治理類業績。
3.2.2 項目經理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具有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近三年至少承擔1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園林綠化或生態修復或水保治理類業績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經歷,提供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
3.2.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