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左權電廠2024-2026年煤場推煤接卸項目采購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2-403)
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左權電廠2024-2026年煤場推煤接卸項目采購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西省
2.2 規 模: 推煤機工作范圍:向斗輪機取料區域及卸煤溝推煤、堆煤,配合煤場盤煤,進行煤場日常壓實整形工作,修理煤堆上下通道,保證運煤車輛的正常通行。裝載機工作范圍:裝載機配合推煤機、運煤車輛接卸工作,從煤場到卸煤溝短途倒運燃煤,煤溝周邊清煤工作,煤堆整形,配合盤煤工作,配合煤場積煤清理工作。挖掘機工作范圍:挖掘機配合裝載機、運煤車輛接卸工作,配合煤場平整。在招標方領導下對接卸及車輛安全管理:運煤車輛秩序管理、接卸機具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安全管理、煤場接卸及其輔助設施的安全管理。配合工作:投標方配合協助招標方煤場處理蓬煤、積煤清理工作和整理運煤路及煤場內隔離墩,人工配合裝載機、挖掘機進行運煤車輛清底作業,清理煤篦子雜物,確保煤篦子漏空,煤篦子周邊不得留有余煤,協助招標方煤場管理人員維護運煤路車輛秩序,保證運煤路道路安全、暢通。煤場區域漏灑煤炭回收、防汛溝、排水溝定期檢查及清理回收、煤場雜物清理工作,煤場區域定期灑水及路面沖洗,洗車裝置周圍衛生清理;配合招標方從207國道至煤場運煤道路及煤場所轄區域的安全文明生產工作。燃料廠外輸煤系統沿線保潔清理工作:五里堠礦接口工程G1皮帶至#1轉運站T1、T2轉運站、棧橋等全部主體;卸煤溝至管帶機尾部封閉段全部主體及附屬建筑物,所有地面、墻面、平臺、管道、欄桿、樓梯等日常維護及清理;水管道疏通;斗輪機設備本體、煤溝兩側通風間、輸煤沿線電纜槽盒外側、輸煤沿線設備監控及照明外殼定期清理;輸煤系統沿線排污溝道及排污泵坑的日常定期清理;廠外輸煤系統沿線落煤筒粘煤及改向滾筒粘煤清理等;煤場含煤廢水池、工業水、消防水及生活污水池定期清淤工作等,輸煤系統沿線積煤及時清理。專人負責燃料廠外輸煤系統沿線落煤筒定期清理及疏通工作。燃料輸煤系統沿線建筑物屋頂、雨搭、外墻及散水保潔清理工作。廠外煤場區域含排水溝道、雨水井、污水井、煤場護坡的清理工作。招標方臨時交辦的其他配合工作。
2.3 標段劃分: 華能左權電廠2024-2026年煤場推煤接卸項目采購招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山西省
2.5 服 務 期: 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標人中標后簽訂3年框架協議,服務期按三年期限執行,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據框架協議約定招標方每年對投標方評價認為能夠嚴格履行合同、信守承若、信譽良好,則按照中標時的價格簽訂下年度合同。
2.6 招標范圍:推煤機工作范圍:向斗輪機取料區域及卸煤溝推煤、堆煤,配合煤場盤煤,進行煤場日常壓實整形工作,修理煤堆上下通道,保證運煤車輛的正常通行。
裝載機工作范圍:裝載機配合推煤機、運煤車輛接卸工作,從煤場到卸煤溝短途倒運燃煤,煤溝周邊清煤工作,煤堆整形,配合盤煤工作,配合煤場積煤清理工作。
挖掘機工作范圍:挖掘機配合裝載機、運煤車輛接卸工作,配合煤場平整。
在招標方領導下對接卸及車輛安全管理:運煤車輛秩序管理、接卸機具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安全管理、煤場接卸及其輔助設施的安全管理。
配合工作:投標方配合協助招標方煤場處理蓬煤、積煤清理工作和整理運煤路及煤場內隔離墩,人工配合裝載機、挖掘機進行運煤車輛清底作業,清理煤篦子雜物,確保煤篦子漏空,煤篦子周邊不得留有余煤,協助招標方煤場管理人員維護運煤路車輛秩序,保證運煤路道路安全、暢通。
煤場區域漏灑煤炭回收、防汛溝、排水溝定期檢查及清理回收、煤場雜物清理工作,煤場區域定期灑水及路面沖洗,洗車裝置周圍衛生清理;
配合招標方從207國道至煤場運煤道路及煤場所轄區域的安全文明生產工作。
燃料廠外輸煤系統沿線保潔清理工作:五里堠礦接口工程G1皮帶至#1轉運站T1、T2轉運站、棧橋等全部主體;卸煤溝至管帶機尾部封閉段全部主體及附屬建筑物,所有地面、墻面、平臺、管道、欄桿、樓梯等日常維護及清理;水管道疏通;斗輪機設備本體、煤溝兩側通風間、輸煤沿線電纜槽盒外側、輸煤沿線設備監控及照明外殼定期清理;輸煤系統沿線排污溝道及排污泵坑的日常定期清理;廠外輸煤系統沿線落煤筒粘煤及改向滾筒粘煤清理等;煤場含煤廢水池、工業水、消防水及生活污水池定期清淤工作等,輸煤系統沿線積煤及時清理。
專人負責燃料廠外輸煤系統沿線落煤筒定期清理及疏通工作。
燃料輸煤系統沿線建筑物屋頂、雨搭、外墻及散水保潔清理工作。
廠外煤場區域含排水溝道、雨水井、污水井、煤場護坡的清理工作。
招標方臨時交辦的其他配合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有關部門認定的串通投標和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等級要求:投標人需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燃煤電廠工程施工業績2項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年檢合格。
3.2.4投標人需提供
3.2.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