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安徽 安徽能源銷售 2024-2025年勞務外包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1-034)
項目所在地區:安徽省合肥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安徽 安徽能源銷售 2024-2025年勞務外包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安徽能源銷售 位于合肥市政務區南二環路財智中心A座2601,公司現有員工27人,目前辦公面積500平方米,公務用車6輛。計劃2024年搬遷至新辦公場所面積約1500平方米。
服務方式:投標人根據招標人需要,負責向招標人提供調度兼駕駛員、駕駛員、行政文員、綜合業務員及保潔人員等。人員數量如下:
序號 | 崗位 | 數量 |
1 | 調度兼駕駛員 | 1名 |
2 | 駕駛員 | 5名 |
3 | 行政文員 | 1名 |
4 | 綜合業務員 | 2名 |
5 | 保潔員 | 1名 |
6 | 后勤管理員 | 1名 |
計劃服務期限:2年
上表人數為計劃需用人數,投標人按計劃需用服務期限和需用人數進行報價,每人每月單價保持不變,具體服務人員數量和期限按照招標人提供的書面服務用工清單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具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3.2.2 投標人近3 年;
3.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