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芮城縣陌南二期8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林地植被恢復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運城市芮城縣
芮城陌南鎮(二期)80MW光伏發電項目是由山西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興建的一座光伏電站。本光伏電站規劃裝機容量為80MW(直流側96MW),本工程在一期已建成110kV升壓站進行擴建,利用原升壓站已建成線路,以1回110kV線路接入系統變電站。本工程位于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陌南鎮、西陌鎮一帶,項目區位于芮城縣西北部一帶山坡上,地貌屬于低中山區,地形起伏較大,總體地形北高南低,工程區地形標高介于 600m~1100m 之間,最大高差 500m 左右,該作業區全部為陽坡、半陽坡,海拔800米以上,屬于斜坡區,坡度25-40°,場址周邊沖溝發育,縱橫切割。該地區常年干燥缺雨,土壤為褐土,主要植被為苔草、蒿草,蓋度20%左右,土層厚度30-50cm,立地類型屬于土石山區斜坡。
施工工期: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視驗收合格而結束,若工期逾期,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招標范圍:
本次承包范圍為本項目涉及的所有光伏場區(含箱變)、檢修道路、臨時道路、集電線路塔基、電纜敷設等由于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地表植被的破壞而需要進行的植被恢復的全部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表層松散石塊的清理或固定(鐵絲網)、人工設置擋土墻(石頭堆砌)、覆土、壓實、整平、種植、養護成活等全過程工作內容。本工程結束后,承包人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驗收并取得相關驗收通過的有效證明文件。
依據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2022年11月17日印發的《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樹木補種標準(試行)》,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工序要求和質量標準,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應以恢復林地土壤為主要目標,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條件惡化。一般應當經過覆蓋物清除、地面平整、表土覆蓋等工序。
(1)因挖損方式毀壞的林地,應填埋塌陷坑穴,清除地表剩余物。
(2)地面、坡面平整要求:依據當地自然環境恢復地形,開展地面平整,清理較大石塊。處置坡面不穩定因素,進行削坡排危,清除坡面危巖體及松動石塊。
(3)表土覆蓋:對恢復區進行客土表土覆蓋并壓實,或進行地面疏松翻墾,確保恢復區自然沉實土壤覆土厚度不低于 30 厘米,植穴處厚度不低于 50 厘米。恢復后的林地土壤質量和生產力水平不低于《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中黃土高原區各類型林地的復墾質量控制標準,有效土層厚度不低于 30 厘米,土壤容重不低于 1.5g/cm³,土壤質地為砂土至砂質粘土,礫石含量不高于 25%,pH 值為 6.0~8.5,有機質不低于 0.5%。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提供近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園林綠化或植被恢復或水土保持(含綠化)業績,且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元。須同時提交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包含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合同承包內容頁等)
(2)項目經理具有園林綠化專業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掃描件證明材料;同時還需擔任過項目經理身份園林綠化業績合同,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提供的合同中明確項目經理或公司任命文件證明項目經理均可。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2月19日08時30分起至2024年02月26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運城市芮城縣
芮城陌南鎮(二期)80MW光伏發電項目是由山西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興建的一座光伏電站。本光伏電站規劃裝機容量為80MW(直流側96MW),本工程在一期已建成110kV升壓站進行擴建,利用原升壓站已建成線路,以1回110kV線路接入系統變電站。本工程位于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陌南鎮、西陌鎮一帶,項目區位于芮城縣西北部一帶山坡上,地貌屬于低中山區,地形起伏較大,總體地形北高南低,工程區地形標高介于 600m~1100m 之間,最大高差 500m 左右,該作業區全部為陽坡、半陽坡,海拔800米以上,屬于斜坡區,坡度25-40°,場址周邊沖溝發育,縱橫切割。該地區常年干燥缺雨,土壤為褐土,主要植被為苔草、蒿草,蓋度20%左右,土層厚度30-50cm,立地類型屬于土石山區斜坡。
施工工期: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視驗收合格而結束,若工期逾期,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招標范圍:
本次承包范圍為本項目涉及的所有光伏場區(含箱變)、檢修道路、臨時道路、集電線路塔基、電纜敷設等由于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地表植被的破壞而需要進行的植被恢復的全部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表層松散石塊的清理或固定(鐵絲網)、人工設置擋土墻(石頭堆砌)、覆土、壓實、整平、種植、養護成活等全過程工作內容。本工程結束后,承包人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驗收并取得相關驗收通過的有效證明文件。
依據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2022年11月17日印發的《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樹木補種標準(試行)》,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工序要求和質量標準,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應以恢復林地土壤為主要目標,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條件惡化。一般應當經過覆蓋物清除、地面平整、表土覆蓋等工序。
(1)因挖損方式毀壞的林地,應填埋塌陷坑穴,清除地表剩余物。
(2)地面、坡面平整要求:依據當地自然環境恢復地形,開展地面平整,清理較大石塊。處置坡面不穩定因素,進行削坡排危,清除坡面危巖體及松動石塊。
(3)表土覆蓋:對恢復區進行客土表土覆蓋并壓實,或進行地面疏松翻墾,確保恢復區自然沉實土壤覆土厚度不低于 30 厘米,植穴處厚度不低于 50 厘米。恢復后的林地土壤質量和生產力水平不低于《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中黃土高原區各類型林地的復墾質量控制標準,有效土層厚度不低于 30 厘米,土壤容重不低于 1.5g/cm³,土壤質地為砂土至砂質粘土,礫石含量不高于 25%,pH 值為 6.0~8.5,有機質不低于 0.5%。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提供近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園林綠化或植被恢復或水土保持(含綠化)業績,且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元。須同時提交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包含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合同承包內容頁等)
(2)項目經理具有園林綠化專業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掃描件證明材料;同時還需擔任過項目經理身份園林綠化業績合同,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提供的合同中明確項目經理或公司任命文件證明項目經理均可。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2月19日08時30分起至2024年02月26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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