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港二期碼頭前沿堆場維護改造工程施工項目,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 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碼頭前沿堆場維護改造面積26200m2,以及前沿堆場維護范圍內排水溝、電纜溝、護輪坎等附屬 構筑物維護;
2.2 項目建設地點:洋浦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洋浦港港區(qū)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標段名稱:洋浦港二期碼頭前沿堆場維護改造工程施工項目
2.5.1 招標范圍:洋浦港二期碼頭(3#~5#泊位))前沿堆場維護改造,總面積約26200m2,以及維護區(qū)域內的電纜溝、排水溝、護輪坎等構筑物維護;
2.5.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180天,工期說明: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洋浦港二期碼頭前沿堆場維護改造工程施工項目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至少1項類似工程施工業(yè)績(類似工程指碼頭工程(新建、改造或維修)、 碼頭堆場工程、碼頭后方道路工程);(業(yè)績證明資料須同時提供合同(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工程竣(交)工驗收報告等證明材料,業(yè)績時間以竣(交)工驗收證書日期為準);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安全 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B本);
(5)投標人其他要求:1.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要求: 1.1.技術負責人要求:具有港口 與航道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工程技術職稱; 1.2.安全員要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C本); 2.本次 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02-18 12:00:00時至2024-02-23 12:00:00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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