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大南湖二礦供電系統智能化改造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大南湖二礦礦區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屬哈密市南湖鄉管轄,距哈密市區約79km,距南湖鄉約45km,交通便利。
2.1.2招標范圍:
1.大南湖二礦供電系統智能化改造項目。
2.具備的功能
本次建設的電力監控升級改造設備具備狀態智能監測、監控數據上傳、故障報警、故障快速隔離、防越級跳閘等功能,本次更換改造實現數據交互實現數據交互。完成以上項目升級改造后大南湖二礦供配電系統達到《關于征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礦智能化建設驗收管理辦法(試行)》意見建議的函(1)》表 4-3-5 智能輔助評分指標供配電標準要求。
2.1.3服務期限(服務):
到貨期限:合同簽訂后20天內本項目服務所需物資運至大南湖二礦物資庫,55天內完成系統設備安裝調試。
2.1.4質量要求:
質保期限:系統升級改造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12個月。質保期內產品在使用期間如出現因產品質量、軟件問題導致系統故障影響正常運行、影響現場生產使用或危及安全,投標人負責免費更換,由此所發生的運費、人工費等相關費用皆由投標人負責承擔。
2.2 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煤礦供電監控系統或煤礦電力監控系統的生產制造商。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所投產品(產品名稱:煤礦供電監控系統或煤礦電力監控系統)有效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礦智能供電監控系統改造合同業績2份,且單個合同業績不低于200萬元(若合同無明確總金額,需提供甲方財務結算證明)。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