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地勘公司哈爾烏素項目臨時用地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2.1哈爾烏素露天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東部,北距呼和浩特市127km,東南距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工程49km,西距鄂爾多斯市120km。均有2級3級公路相通。大(同)準(格爾)電氣化鐵路全長264km,向東與大(同)秦(皇島)線接軌。準(格爾)東(勝)鐵路東起大準鐵路薛家灣站,西接包(頭)神(木)鐵路巴圖塔站,全長145km。將要修建的準(格爾)河(曲)鐵路,與神(木)朔(州)鐵路、朔(州)黃(驊港)鐵路相連,全長84km。
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首采區第三期生產補充勘探項目由地勘公司承擔實施,包含三維地震施工和鉆探施工,其中三維地震設計勘探面積5.17km2,2。鉆探設計鉆孔67個。鉆探臨時占地涉及黑岱溝村、不連溝村、城坡村村三個行政村。
根據《土地管理法》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本項目在開工前需辦理相應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并且為鉆孔井場占地和新修進場道路,因此本項目的主要工作內容為:
(1)在甲方辦理臨時用地手續過程中,負責與臨時占地所在村集體、個人進行協調,并支付臨時占地費用,同時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地企、工農關系協調,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2)確保鉆孔井場占地修整和新修進場道路通暢(包括施工過程中因雨季導致道路損毀)。
2.1.2招標范圍:
(1)完成67個鉆孔井場及道路臨時占地部分與當地鎮政府、村集體及相關個人的青賠協調,并向臨時用地所有方支付相關賠償費用。
(2)完成67個鉆孔井場及道路的修整。
2.1.3服務期限:
臨時用地協調自乙方收到中標通知書起20日內完成臨時用地協調工作,使甲方設備人員具備進場條件;
服務期限:6個月;
2.1.4質量要求:
1、臨時用地協調
按甲方要求,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0日完成與三個自然村以及相關個人臨時用地的協調、賠償工作,使甲方設備人員具備進場條件。
2、修路平場
鉆孔井場與道路的修整,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后,具體等甲方通知,隨時做好修路平場準備。道路等配套設施應滿足當地同行業工程建設標準的要求,林地建設滿足《生態公益林建設規劃設計通則》(GB/T 18337.2)和《生態公益林建設檢查驗收規程》(GB/T 18337.4)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合同內容包含工程施工或道路運輸服務或臨時用地或青苗賠償(補償)或平場或復墾的合同業績1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 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