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州碼頭2024年岸電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招標范圍包括:為 (福州)碼頭發展有限公司建成1套800kVA低壓岸電,滿足1#泊位船舶低壓用電的接入需求;2套4000kVA高低壓岸電,滿足2#、3#泊位船舶高低壓用電的接入需求。
2.1.2.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月。
2.1.3.項目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國能(福州)碼頭發展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至少均達到承裝類四級、承修類四級、承試類四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容量不小于2000kVA碼頭船用岸電設備施工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金額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的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容量不小于800kVA碼頭船用岸電設備施工項目經理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0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