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石嘴山有限液氧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4×330MW)燃煤發電機組,本次采購的液氧是有限公司機組助燃、深調用氧。供貨形態為液態,運輸條件以公路為主,不考慮鐵路,供貨要求每天不小于50噸的供貨能力
石嘴山地區屬半干旱半沙漠地區,具有大陸性氣候的特征,表現為干旱少雨,日照時數長,風沙多,溫差大,冬季寒冷,夏季涼爽。年降水量183.3mm,蒸發量2443.5mm,降水量年際變化大,降水量的季節分配不均勻,冬季12-2月僅占年降水量的1.2%,春季3-5月占年降水量的14.2%,夏季6-8月占年降水量的65.2%。一般日溫差為12℃-15℃,最大日溫差28.5℃。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本項目為國能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助燃用液態氧氣(液態氧氣氧含量≥99.5%(沸點為-183℃),總量預計5000噸。供貨期為合同簽訂后算起按合同供貨,本次招標按照液氧單價(到廠價)進行報價,最終結算按照實際使用數量進行結算。按通知要求分批送貨(包括供貨、包裝、運輸、交貨(卸貨)、檢驗等工作)。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2.1.3交貨期:供貨期為一年,計劃供貨日期為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具體供貨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投標人分批次向招標人供貨,每批次供貨時間及供貨數量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協議終止條件:框架協議項下的訂單累計供貨量達到合同約定總數量或約定1年交貨期限到達或合同達到(但不超過)暫估總價,則終止合同,以先到為準)。
2.1.4供貨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河濱工業園區國能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液氧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許可證》或運輸租賃單位的道路運輸許可證明文件;
(3)投標人若為生產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若為代理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液氧供貨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及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05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