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哈密能源化工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礦)供配電工程采購與施工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計劃在巴里坤縣規劃的化工產業集中區岔哈泉片區建設煤化工產業項目,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油品產量 320 萬噸/年煤直接液化生產線、油品產量 80-100 萬噸/年煤間接液化生產線、合成氣產量 134 標方/小時煤氣化生產線,配套環保裝置及輔助工程。本項目以煤炭為主要原料。原料煤用量為1420.35萬噸/年,主要由其配套岔哈泉一號露天煤礦供應。
初步估算煤化工項目及配套岔哈泉一號露天煤礦前期基建施工用電負荷約4萬千瓦(園區3.5萬千瓦、煤礦0.5萬千瓦),為滿足項目施工用電需求,計劃在岔哈泉園區內新建35千伏變配電裝置一套,建設兩路10千伏線路作為前期基建施工電源。園區供電計劃采用35KV雙回路供電,電源取自110千伏牛圈湖油田變電站(吐哈石油用戶站),岔哈泉一號露天煤礦供電取自由園區新建電源點,采用35KV單回路電源供電,配套新建35千伏變配電裝置一套。
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委托專業施工單位對園區及配套煤礦施工供配電工程進行實施。
2.1.2招標范圍:根據哈密能源化工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礦施工供配電設計要求(詳見專項供配電設計),招標人全權委托中標人辦理所有哈密能源化工一階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礦施工供配電工程所有的施工手續,保證項目如期開工建設,并按期交付使用。
根據供配電設計要求,由中標人辦理施工所需的全部手續,招標人、配合,以保障項目于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0日內如期開工建設。
1)根據項目專項供配電設計要求,中標人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10 日內完成項目施工方案與措施編制工作,并經過招標人審核通過。
2)中標人根據本工程項目設計要求(具體內容及有關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及方案圖紙),負責項目土建施工、設備及材料采購安裝、施工、檢測檢驗、調試(包含第三方服務費用及接口費用)、試運行、整體移交、檔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設備保修期內維保、保險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并最終通過招標人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保證項目施工正常用電,即交鑰匙工程,費用均包含在工程報價中。
3)負責該項目送電后2年的運維工作,保障項目安全用電的可靠性,運維人員不少于3人,運維人員均需持有相應有效證件,費用包含在工程報價中。
4)該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8份(膠裝),待項目竣工驗收后移交招標人。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75天。
2.2.2項目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新興產業園三塘湖岔哈泉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5千伏及以上變電或配電工程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35千伏及以上變電或配電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