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西公司藤縣公司全州飛石嶺風電場二期工程建設監理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全州飛石嶺風電場二期工程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全州縣,屬內陸山地風電場,涉及咸水鎮和紹水鎮兩個鄉鎮,場區中心與全州縣直線距離為55.9km。場區東西向跨度約12.3km,南北向跨度約14.5km。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地貌以村莊、低矮灌木、溝渠為主,海拔在250~660m之間。項目建設總工期18個月(不含驗收期6個月)。
本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00MW,擬新建1座升壓站,匯集所有風電電能后以1回220kV出線至飛石嶺一期風電場220kV升壓站內新建220kV母線,與飛石嶺一期、迅風風電、大云山風電電能匯集后再以一回線路送出至迅飛—湘山站220kV間隔,飛石嶺風電場一期工程220kV升壓站需新建2 回220kV線路π接迅風風電~湘山 220kV線路,新建線路長度2×3km,同時將π接點~ 湘山線路段換大導線為耐熱2×240mm2,改造線路長度約21km。風電場實際接入由接入系統單位的專題研究報告和審查意見確定。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全州飛石嶺風電場二期工程開工前準備階段、施工招標階段、設備材料采購、設備驗收及支付、“五通一平”階段、工程施工及調試階段,試生產、竣工驗收、完工結算、達標投產及交付生產階段、質保期內等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理和服務,配合參加工程后評價和工程達標報優工作。實體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進場道路、場區內道路施工及吊裝平臺工程、風電機組基礎及安裝工程、箱變基礎及安裝工程、接地工程、升壓站及變電安裝調試工程、消防及暖通安裝工程,35kV集電線路工程、新建送出線路施工、原有線路改造、設備運輸工程、一次二次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風電場整體通訊工程、給排水工程、棄渣場工程、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復綠工程等全部全過程施工安全、質量、投資、進度、環水保控制、“五管理”和“一協調”監理服務。參加設計優化;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參加主輔設備、主要材料招標,參加招標人組織的主要設備和材料的廠家驗收及結算;負責組織進場道路、場內道路、風機平臺、風機基礎上下邊坡、植被恢復、環境保護等竣工斷面和面積的測量,負責結算工程量價的計算與復核,并提供土石方工程量及植被恢復工程量測量、計算報告,負責工程進度結算、變更索賠結算、完工結算審核,為進度結算、完工結算資料的齊全性和數據的準確性負責,審批竣工申請報告、負責監督、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檔案資料,按相關規定提供監理單位檔案資料;參與工程建設各階段驗收工作。具體詳見合同技術規范書。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項目全部通過竣工驗收,暫定24個月。
2.1.4項目地點:廣西全州縣紹水鎮、咸水鎮。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企業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80MW及以上風電場項目監理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全部完成監理服務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專業)資格注冊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80MW及以上風電場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9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