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河北張家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號機組一電場先導式輸灰系統改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2號機組一電場先導式輸灰系統改造
2.3建設地點:張家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2.4建設規模:315MW
2.5計劃工期: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
2.6招標范圍:
本工程2號機組一電場輸灰系統進行節能改造,改造方案為一電場4臺倉泵串聯一條輸灰管線至灰庫,管道利舊,套管部分拆除,沿輸灰管道布置一條伴氣管道為先導閥提供氣源,輸灰管道每隔一段距離安裝一個先導閥,原系統的所有流化閥、補氣閥、防堵閥全部取消,控制系統程序修改,組態畫面修改(包含SIS畫面修編)。
(1)2號機一電場先導輸灰改造所涉及的制造、安裝、調試、試驗等與改造相關的所有項目,主要包括一電場輸送方式改造、伴氣系統改造、主進氣系統改造、倉泵入料控制閥、控制系統修改以及原二次氣封堵等。
(2)輸灰管線十二個耐磨彎頭的更換。
(3)改造用腳手架由供應商進行搭設。
(4)改造需拆除的保溫由供應商進行恢復。
(5)改造所用工器具、常用耗材(氧氣、乙炔、焊條、螺栓等)由供應商提供。
(6)除特別說明不在合同范圍內的項目和工作外,范圍內設備系統的所有改造、拆除、安裝、更換、敷設、封堵、移位調整、試驗、檢測、校驗、調試、試轉、消缺,施工中和施工后雜物清理、設備修后外表清理補漆和文明生產整改治理工作等工作均在招標范圍內。
(7)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三級驗收流程,最終性能驗收由雙方共同完成,所需費用由供應商負責;項目性能驗收試驗應在合同設備安裝完成且連續穩定運行168h后的30天內完成,試驗單位由供應商聯系,選用具有相關資質、業績的單位,并得到采購方認可。
(8)本項目為科技項目,項目改造實施完成后應至少形成國內發明專利1項,科技論文兩篇,主導單位應為采購方,由供應商負責編制、申報等工作。
(9)供應商應為現場施工人員辦理不低于100萬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且在開工前一周組織施工人員到采購方處辦理入廠手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6近三年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并出具相應證明。
3.1.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竣工驗收時間從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2個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先導式輸送系統改造(運行節氣效果不低于50%)且已竣工的合同業績。
3.2.3人員資質要求:無。
3.2.4人員業績要求:無。
3.2.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
(2)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6日1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