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招)天津石化化驗計量部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更新升級項目大氣監測系統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大氣監測系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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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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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監測系統\0-5000ppb/0-500ppb/0-500ppb/0-50ppm 5%/10ppb/10ppb/0.5ppm 不防爆 工作站+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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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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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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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大氣監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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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格:技術規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本標所有承諾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7 付款方式和進度:貨到驗收合格及乙方票據驗證合規之日起90日內付款100%。付款方式和進度作為否決項。 3.1.8 詢價書和資格條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資格條件要求為準。 3.1.9 方法原理:紫外熒光法;量程: 0~500nmol/mol;零點噪聲:1nmol/mol;檢出限:2.0nmol/mol;響應時間:<300秒;重復性:<1% ;示值誤差:<2%F.S;精密度:±10nmol/mol;樣氣流量:400-600ml/min;流量穩定性:±10%;硫化氫的轉換效率(H2S→SO2):≥ 90%。 3.1.10 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期間,投標型號的儀器(非甲烷總烴分析儀、SO2、NOx、O3、CO分析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平臺軟件及數據采集軟件)在國內至少5家合同業績。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符合上述條件的業績列表,并提供合同復印件和儀器的良好驗收記錄證明供現場查驗,經甲方查驗不符合要求者視為無效投標。 3.1.11 數據采集和傳輸系統要求: 儀器具有譜圖顯示功能,并將譜圖和分析數據等信息按照HJ212-2017的要求自動定時上傳至上位機平臺;監測數據實時采集、存儲、計算、并能以報表形式輸出,具有質量濃度和體積濃度單位換算功能;能夠自定義儀器狀態參數報警限值,數據超出所設報警上限或低于報警下限時對數據進行標注并發送報警消息;其他對數據采集和傳輸設備的功能要求執行HJ 477中規定 3.1.12 儀器分析方法采用氣相色譜直接法;單個樣品循環時間(分析周期)應不大于15分鐘;采用FID檢測器,具有自動點火和滅火自動切斷氫氣功能;最小顯示單位為.1nmol/molC。 3.1.13 符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氣字[2021]61號《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定(試行)》要求,提供的產品應為《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適用性檢測合格名錄(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型號,具備有效的中國環境保護產品認證證書和有效的環保部環境監測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測報告。 3.1.14 其它技術否決項詳見招標技術文件。提供的產品須滿足招標文件的技術要求,并對招標技術文件中所有★項、▲項條款逐條按要求做出具體響應。★項只要有一項不滿足,否決投標;▲項不滿足累計達到5項及以上,否決投標。 3.1.15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業(公司)申請投標。如出現同時投標的情況,該多名投標人將同時被否決投標。 3.1.16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1.17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8月2日 17:00時至2024年8月8日 17:00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