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靈新煤礦頂板采動裂隙探查與無規律性采空區水害綜合防控技術研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1.1項目概況:靈新煤礦目前在生產的五、六采區地層呈近東西向的小型向、背斜組合的構造特征,在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易在向斜軸部形成積水。下組煤十四、十五、十六煤層間距較近,下伏煤層采后導水裂隙帶勢必溝通上覆煤層采空區,上覆十四、十五煤采空區積水對十五煤、十六煤工作面開采將產生影響。051609工作面受上覆051507采空區積水影響,051610工作面回采受051408、051508及051608采空區積水影響,061405工作面開采受上區段061403采空區積水影響。在工作面回采前對上覆影響采空區積水必須采取提前疏放,061501工作面回采時經過疏放的061401采空區仍有局部積水通過導水裂隙進入工作面。061404采空區積水,通過061502工作面切眼進行疏放時,多個疏放孔未見水,但通過061406風巷疏放時見水,兩個地點疏放水量參數存在不一致性。以上情況,充分說明了靈新煤礦下組煤層開采采空區積水的復雜性和無規律性。因此,應盡快充分研究采空區積水的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和聚水空間,分析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和積水空間對采空區積水的影響。深入研究近距離煤層開采覆巖破壞規律,采取先進的技術手段對近距離煤層采空區富水性進行探測研究,采用地下水數值模擬軟件,對典型工作面的采空區積水進行模擬,預測采空區積水動態變化規律。形成一套基于理論研究-現場實測-數值模擬-物探-原位探測-提前疏放方法相結合的采空區防治水方法,為下組煤層安全開采提供依據。
2.1.2項目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靈武市寧東鎮靈新煤礦。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2.3.1主要研究內容
(1) 近距離煤層開采覆巖破壞規律研究:根據靈新煤礦覆巖結構特征和巖石物理力學性質,綜合采用經驗公式計算、數值計算及現場實測等手段,研究典型工作面近距離煤層群開采條件下覆巖破壞規律。
(2)近距離煤層采空區積水水文地質條件分析研究:結合以往采掘揭露和勘探成果資料,分析研究采空區積水情況及充水因素,包括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和聚水空間等。
(3)十六煤采動頂板“兩帶”發育高度探測研究:采用井下壓水試驗、鉆孔窺視和數值模擬等手段探查其“兩帶”發育高度,為靈新煤礦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據。
(4)近距離煤層采空區富水性探測及模擬研究:選擇典型回采工作面,采用井下瞬變電磁勘探方法,探測上覆采空區富水異常區分布情況;并通過地下水數值模擬軟件,對典型工作面的采空區積水進行模擬,預測采空區水量動態變化規律,確定采空區邊界,分析采空區的富水性。
(5)近距離煤層采空區富水性分布及水量等預測:結合以往勘探成果和本次物探、數值模擬成果,定量預測采空區積水分布及水量等。
(6)近距離煤層采空區積水防治技術研究:根據近距離煤層開采覆巖破壞規律,結合采空區富水性分布及水量預測成果等,提出防治采空區水害的管理與防治措施。總結各階段的研究成果與經驗,提出近距離煤層群無規律性采空區富水性探查與防治體系方案。
2.3.2預期目標:
(1)利用地質勘探資料及以往生產有關資料等,采用理論計算、數值模擬及現場實測等手段研究近距離煤層開采覆巖破壞規律,應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查清試驗工作面上覆采空積水區的分布與水文地質特征。應用有限元及有限差分的水文地質計算方法,模擬計算采空區水量。采用綜合水文地質分析方法,對采空區水進行定量預測,并對采空區水定量預測的可靠性進行論證。綜合分析研究成果,總結形成近距離煤層無規律性采空區富水性探查與防治成套技術。
(2)形成采空區富水性定量預測與探測方法的技術路線與成套技術,提交成果報告,發表論文2篇。
2.4 項目總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煤礦水害防控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煤礦水害防控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擬任技術負責人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須提供投標人為上述人員繳納社保的證明(2023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之間至少連續繳納6個月,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蓋章證明或社保網站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與煤礦或地質相關的省部級及以上科研平臺,科研平臺可以是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