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煤炭榆家梁煤礦4-4煤上行開采可行性研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榆家梁煤礦井田內賦存有4-4號煤,該煤層位于延安組第二段中部,為局部可采,屬不穩定煤層,除西部部分可采外,其余均不可采。煤層厚度在0.00~1.47m,平均厚度0.95m,自東向西煤層變厚。可采煤層厚度0.98~1.47 m,平均厚度1.27m,見煤點75孔,可采點47孔。煤層結構單一,大多不含夾矸。煤層頂板在井田北部巖性主要為泥巖,中南部巖性主要為粉砂巖;底板在井田北、西部巖性主要為細砂巖,東部為泥巖,中部為粉砂巖。
4-4號煤層上距4-3號煤層11.54~35.19m,平均18.70m。4-4號煤層下距5-2號煤層25.15~46.69m,平均39.45m。4-4煤保有資源量4503萬噸,由于52煤一、二盤區的開采造成造成4-4煤的蹬空。為避免資源浪費,亟需對4-4煤開采可行性進行研究。
2015年5月20日至21日,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礦產督察員,對神東煤炭集團榆家梁煤礦進行礦產督察,檢查存在的主要問題為:1.煤礦開采順序與開發利用方案不一致,沒有按照從上往下順序開采。2.礦上同時開采4-2、4-3、5-2煤層,造成4-4煤薄煤層的破壞和浪費。
為了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延長礦井服務年限,同時為了確保礦井閉坑程序的順利進行,需要對4-4煤上行開采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評價現有條件下4-4煤是否具有安全開采的條件和開采價值,為礦井采掘接續和閉坑提前做好準備。
2.1.2采購范圍:從技術、安全等多角度綜合評估4-4煤上行開采的可行性和開采價值,編制榆家梁煤礦4-4煤上行開采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組織評審,為4-4煤層上行開采設計和遺留資源安全高效回收提供可靠依據,具體詳見技術部分。
2.1.3計劃服務期:合同簽訂后4個月。
2.1.4質量要求: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5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投標人,具體以簽訂的安全協議為準,不允許分包。
2.1.6付款方式:
乙方編制完成榆家梁煤礦4-4煤層上行開采可行性研究報告并且經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專家庫內的專家和陜西省礦產資源主管部門專家庫內的專家參與的專家組評審通過后,并且協助甲方向國家煤礦監察部門、地方煤礦監管部門和礦產資源主管部門報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層開采論證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07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