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蚌埠市龍子湖區。
2.2 項目規模:和愛牧場變至35kV學苑變的1回35kV供電線路,線路長度約4.29km(架空約3.27km,電纜約1.02km)。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70日內。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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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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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和愛牧場3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供電線路工程EPC |
詳見招標范圍說明 |
500 |
招標范圍說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包括供電線路初步勘察設計及施工圖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項目所需水保方案報告及水保驗收報告、環評驗收報告、涉河建設方案及防洪影響評價報告、壓覆礦、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涉路(包括鐵路)工程安全評價報告、職業衛生三同時、安全三同時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編制的報告(含審查及批復,并承擔相關費用)、竣工圖編制、系統通信設計等。項目管理、消缺、培訓、檔案整理、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并網前檢測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及配合電網接入工程等內容,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滿足現場安裝、質保運維需求,負責項目并網工作協調,配合招標人完成與本項目有關的用地及手續辦理工作,配合招標人進行、供電線路等用地協調、地方關系協調等,相關費用均已含在投標人報價中。
2)負責施工許可證、取水證、質量監督等合法合規的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完成電能質量檢測并取得電網公司認證;
3)招標人負責施工過程中與業主、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投標人配合。
4)投標人承諾,中標通知書發出后10天內,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EPC總承包合同,組織隊伍進場施工,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中標人履約保證金。
預招標風險告知: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安徽分公司決策,經公司備案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投標人參與投標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均不予補償。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安徽蚌埠和愛牧場3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供電線路工程EPC】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應具少3項35kV及以上線路工程施工業績。業績均應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08-22 09:30到2024-08-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