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內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礦二井田補充地質勘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察哈素礦井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境內,屬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管轄。井田位于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西南,井田中心距伊金霍洛旗府(阿鎮)約35km,礦井設計生產能力1000萬t/a。
2.1.2招標范圍:對察哈素二號井田進行補充地質勘探,設計地面勘探孔55個,鉆探工程量33740m。進行工程測量、地質鉆探、測井、抽水試驗、流量測井、水質全分析、巖石力學化驗、煤樣檢測、瓦斯樣檢測、室內數據處理及解釋、成果報告編制等。
2.1.3服務期限:總服務期8個月(不包含政府相關行政部門報告評審時間),具體履約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質量要求: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乙級及以上測繪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礦地質勘探合同業績1份,且單項合同業績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采購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地質勘探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項地質勘探或地質報告編制或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己出具項目負責人任命文件除外。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8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0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