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陜煤電力石門有限公司2024-2025年煤場推挖整理、轉煤清淤、入廠煤采制配合外委已由長安電力華中發電有限公司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陜煤電力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第二次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陜煤電力石門有限公司和長安石門發電有限公司4臺機總裝機容量4×330MW,現雙方一體化統一管理,為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陜煤石門受長安石門委托,以陜煤石門為招標人,一并采購,招標完成后中標方與雙方分別簽訂合同。現有煤場2個(干煤棚煤場1個、露天煤場1個)、預留臨時煤場1個,最大儲煤量約40萬噸。
2.2招標范圍:詳見第五章技術要求。
2.3工期要求:
陜煤電力石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長安石門發電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3.4項目經理具有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須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如項目經理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證,項目經理電子注冊證書須有項目經理本人手寫簽名、簽署近期日期,電子注冊證書的右上角須有有效時限的水印日期;
3.5投標人在2021年6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至少有一項與本項目相同或相近或相近檢修維護業績。(提供的合同須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的全部內容,提供合同掃描件加蓋公章);
3.6投標人須提供經審計的2021年至2023年三年的財務會計審計報告,須包含審計報告正文簽字蓋章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投標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需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
3.7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章的承諾書即可;
3.8投標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并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或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打印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人無行賄受賄記錄證明材料(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3.9投標人不得列入 “供應(合作)商黑名單”且在公布期內的規定(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公蓋)。
3.10投標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公蓋);
3.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4年8月27日9時00分至 2024 年9月3日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