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能源山東莘縣312.5MW風電項目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能源山東莘縣312.5MW風電項目位于山東省聊城市莘縣境內,場區西側毗鄰南樂縣、場區南側毗鄰范縣、場區東側毗鄰臺前縣。場內山體海拔高度在40m~50m之間。場址中心距離莘縣縣城公路里程約28km。場區對外交通較為便利,附近有德上高速、省道S248、S240和國道G341,另有通村道路與外界相連,交通便利。
項目規劃裝機容量312.5MW,布置50臺鋼混塔筒單機臺容量6.25MW機組,其中49臺風機輪轂高度為160m、1臺風機(41#)輪轂高度為140m,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武陽站220kV側,最終以接入系統方案批復為準。
建設地點:山東省聊城市莘縣
2.2 招標范圍
能源山東莘縣312.5MW風電項目全過程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整個風電項目施工準備、工程場區內(外)生產設施、220kV升壓站、220kV送出線路(含電網接入端間隔)、風機基礎、箱變基礎、場內道路、集電線路施工、風機及塔架吊裝、機電、電氣設備安裝調試工程、水保及環保工程、輔助工程、設備到貨驗收等(包括上述各項目缺陷責任期)、相關手續辦理等所有工程的全過程建設監理以及配合業主完成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階段驗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協調合同當事各方等,完成項目全過程監理檔案的編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對承包人移交業主檔案的檢查和審核工作等。
施工工期:計劃施工工期15個月,計劃于2024年9月3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計劃2025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監理服務期從項目施工準備到移交生產、結算、工程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結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證書。
(2)業績要求:須同時滿足以下業績要求(須提供合同文件和完工證明等材料,證明材料內容應包含服務內容及項目規模):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至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規模在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風力發電項目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至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規模在110kV及以上(其中至少1個220kV及以上)的已完工新建變電站工程的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
備注:若業績①中已包含業績②內容,可不單獨提供業績②。
(3)人員要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至少十年建設管理工作經驗及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需提供資格證書、工作證明等材料),且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風力發電項目工程和1個220kV及以上已完工新建變電站工程的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或施工管理業績且須在該項目擔任副職及以上的任職經歷(①須同時提供風力發電工程和變電站工程2項業績,若風力發電工程業績中已包含220KV及以上新建變電站工程業績,可不重復提供;②須提供合同文件、完工證明和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相關文件內容應包含服務內容及項目規模),中標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兼職(須提供承諾文件)。
(4)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9時整至2024年9月6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