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14采區南部主采煤層(生產)補充勘探技術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14采區南部主采煤層(生產)補充勘探技術服務項目
2.1項目名稱: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14采區南部主采煤層(生產)補充勘探技術服務項目
2.2項目類型:服務 勘察
2.3項目概況:由于14采區南部雖然進行了補充勘探,但是主采煤層受風氧化帶及構造影響,不能滿足工作面生產設計的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為查明14采區南部主采煤層12煤、18下煤風氧化帶和李記疙瘩東向斜的水文地質條件,同時查明煤層賦存條件,為該區域工作面布置提供地質保障,依據《煤礦防治水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和《煤礦地質工作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及第五款,應進行生產補充勘探。根據《銀星一號煤礦14采區南部主采煤層(生產)補充勘探設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中標單位實施項目勘探工作。
2.4項目地點:寧夏靈武市白土崗鄉銀星煤業有限公司
2.5招標范圍: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14采區南部主采煤層(生產)補充勘探技術服務項目(具體內容詳見發包人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14采區南部主采煤層(生產)補充勘探技術服務項目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應具有不少于2項煤炭資源勘查相同業績。 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等信息)。 |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團隊要求 |
項目經理要求:至少需有副高級職稱 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要求:具備相關專業背景與資格證書,擁有十年勘察工作經驗,熟悉安全生產法規及技術要求,掌握安全管理知識。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09-03 09:00——2024-09-13 18: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