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EPC總承包—浙江農夫山泉(淳安青溪)飲料有限公司6.3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資金來自20%自籌,80%商業融融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EPC總承包—浙江農夫山泉(淳安青溪)飲料有限公司6.3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2.3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
2.4建設規模:7.30782MWp
2.5計劃工期:2024年10月8日-2024年12月25日
2.6招標范圍: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檢測、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督、施工許可證辦理,安全設施、消防、職業衛生等所有專項的預評價、中間檢測、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現場協調及政策處理、與供電公司所有手續辦理及協調、開工儀式組織、接待、服務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EPC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工程量增加、物價上漲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主要工程項目包括(不限于):(1)勘察設計部分:整個工程項目所有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并滿足大唐集團公司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施工圖勘察設計(包含不限于光伏電站,屋頂荷載復核(出具載荷計算書及相關報告),加固設計(如需加固),光伏建設屋頂防水檢測(出具報告),項目接入大唐浙江虛擬電廠平臺系統的方案設計,項目與農夫山泉青溪工廠能源管理系統、EDC及MES系統互通互聯的方案設計,項目就地組件設備清洗(沖洗管網系統)、箱變、集電線路、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安全設施等工程的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及現場服務等),設備材料技術規范書編制、竣工圖編制和現場服務等。設計方案及專題評估方案等深度不滿足要求時,應對
其優化調整,以保證現場施工安全和質量。本工程的建設需符合杭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相關要求。EPC承包單位帶設計方案投標,若與招標人提供的可研報告工程量差別較大時(10%及以上),需提供詳細說明或計算過程。(2)設備材料部分:招標人提供光伏組件、動力交直流電纜,具體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二;
其余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采購、供貨并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等。所有設備和材料(含招標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負責卸車、保管、二次倒
運等。項目接入浙江虛擬電廠平臺系統所需設備采購,項目與農夫山泉青溪工廠能源管理系統、EDC及MES系統互通互聯所需設備材料采購。(3)建筑安
裝部分:整個工程項目的建筑安裝施工(包括場地整理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用電、用水、辦公和生活臨建,附屬設施等土建、建筑、安裝)。(4)項目試驗、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包括但不限于電氣特殊試驗、單體調試、分系統調試、整套系統啟動調試、試運、光伏發電系統效率(含逆變器效率)進行測試);檢查測試(地基檢測、質量監督檢查);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性能試驗(含熱斑、紅外、隱患、EL、IV、功率等檢測內容),并網性能試驗、并網手續、消缺、培
訓、驗收和最終交付生產、質保等。本工程安裝電氣一、二次系統(包括但不限于供電公司規定要求的相關控制或保護裝置,以接入系統批復為準);安裝視頻
監控系統(按永臨結合的原則,現場開工前安裝完成,滿足現場施工視頻監控全覆蓋且具有回放功能,視頻儲存至少1個月);組件設備清洗(沖洗管網系統設
備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接入浙江虛擬電廠平臺系統施工,項目與農夫山泉青溪工廠能源管理系統、EDC及MES系統互通互聯施工;用于展示項目的屏幕;光伏配電間空調系統。竣工驗收后屋頂補漏質保兩年。本工程的建設需符合杭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相關要求。(5)其他:負責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驗收手續,并取得相應報告;負責辦理電站并網前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審查手續、電能質量測試、保護定值計算和審查(包括農夫山泉青溪工廠預留接入柜)、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檢
報告)。配合招標人辦理轉商業運營手續、負責完成并網手續。負責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勞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補償及恢復等費用。配合招標人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審批、施工許可證(如有必要)等相關工作。對因光伏項目接入,導致項目所在廠區整體電力系統帶來的影響,進行項目所在廠區整體電力系統的測試調整,增設裝置(包括但不限于,無功補償,功率因素測試調整等)。屋頂防水檢測報告;安全設施、消防、職業衛生等所有
專項驗收。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固定總價。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及,但它對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這些手續、建筑、設備或服務,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3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EPC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接受(不超過兩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5.3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5.4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6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或有證明是項目經理的相關資料,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8日17時00分
本招標項目EPC總承包—浙江農夫山泉(淳安青溪)飲料有限公司6.3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資金來自20%自籌,80%商業融融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EPC總承包—浙江農夫山泉(淳安青溪)飲料有限公司6.3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2.3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
2.4建設規模:7.30782MWp
2.5計劃工期:2024年10月8日-2024年12月25日
2.6招標范圍: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檢測、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督、施工許可證辦理,安全設施、消防、職業衛生等所有專項的預評價、中間檢測、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現場協調及政策處理、與供電公司所有手續辦理及協調、開工儀式組織、接待、服務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EPC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工程量增加、物價上漲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主要工程項目包括(不限于):(1)勘察設計部分:整個工程項目所有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并滿足大唐集團公司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施工圖勘察設計(包含不限于光伏電站,屋頂荷載復核(出具載荷計算書及相關報告),加固設計(如需加固),光伏建設屋頂防水檢測(出具報告),項目接入大唐浙江虛擬電廠平臺系統的方案設計,項目與農夫山泉青溪工廠能源管理系統、EDC及MES系統互通互聯的方案設計,項目就地組件設備清洗(沖洗管網系統)、箱變、集電線路、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安全設施等工程的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及現場服務等),設備材料技術規范書編制、竣工圖編制和現場服務等。設計方案及專題評估方案等深度不滿足要求時,應對
其優化調整,以保證現場施工安全和質量。本工程的建設需符合杭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相關要求。EPC承包單位帶設計方案投標,若與招標人提供的可研報告工程量差別較大時(10%及以上),需提供詳細說明或計算過程。(2)設備材料部分:招標人提供光伏組件、動力交直流電纜,具體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二;
其余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采購、供貨并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等。所有設備和材料(含招標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負責卸車、保管、二次倒
運等。項目接入浙江虛擬電廠平臺系統所需設備采購,項目與農夫山泉青溪工廠能源管理系統、EDC及MES系統互通互聯所需設備材料采購。(3)建筑安
裝部分:整個工程項目的建筑安裝施工(包括場地整理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用電、用水、辦公和生活臨建,附屬設施等土建、建筑、安裝)。(4)項目試驗、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包括但不限于電氣特殊試驗、單體調試、分系統調試、整套系統啟動調試、試運、光伏發電系統效率(含逆變器效率)進行測試);檢查測試(地基檢測、質量監督檢查);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性能試驗(含熱斑、紅外、隱患、EL、IV、功率等檢測內容),并網性能試驗、并網手續、消缺、培
訓、驗收和最終交付生產、質保等。本工程安裝電氣一、二次系統(包括但不限于供電公司規定要求的相關控制或保護裝置,以接入系統批復為準);安裝視頻
監控系統(按永臨結合的原則,現場開工前安裝完成,滿足現場施工視頻監控全覆蓋且具有回放功能,視頻儲存至少1個月);組件設備清洗(沖洗管網系統設
備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接入浙江虛擬電廠平臺系統施工,項目與農夫山泉青溪工廠能源管理系統、EDC及MES系統互通互聯施工;用于展示項目的屏幕;光伏配電間空調系統。竣工驗收后屋頂補漏質保兩年。本工程的建設需符合杭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相關要求。(5)其他:負責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驗收手續,并取得相應報告;負責辦理電站并網前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審查手續、電能質量測試、保護定值計算和審查(包括農夫山泉青溪工廠預留接入柜)、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檢
報告)。配合招標人辦理轉商業運營手續、負責完成并網手續。負責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勞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補償及恢復等費用。配合招標人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審批、施工許可證(如有必要)等相關工作。對因光伏項目接入,導致項目所在廠區整體電力系統帶來的影響,進行項目所在廠區整體電力系統的測試調整,增設裝置(包括但不限于,無功補償,功率因素測試調整等)。屋頂防水檢測報告;安全設施、消防、職業衛生等所有
專項驗收。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固定總價。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及,但它對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這些手續、建筑、設備或服務,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3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EPC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接受(不超過兩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5.3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6MW(或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5.4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6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或有證明是項目經理的相關資料,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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