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平朔集團煤炭洗選公司振動篩設備采購項目, 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 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 平朔集團煤炭洗選公司振動篩設備采購項目,共分為2包,其中:
包1: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備注 |
1 |
振動篩 |
6臺 |
振動篩1(2臺)用于安太堡選煤廠3209.02、3609.02;振動篩2用于安太堡選煤廠3654;振動篩3用于安家嶺選煤廠3508;振動篩4(2臺)用于安家嶺選煤廠3416、3516。 |
2 |
備件和專用工具 |
|
|
2.1 |
質保期內必要的備件和易耗件 |
見清單 |
|
2.2 |
專用工具 |
見清單 |
|
2.3 |
其它 |
1批 |
|
3 |
技術資料 |
|
|
4 |
培訓、服務 |
|
|
包2: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備注 |
1 |
振動篩 |
6臺 |
振動篩1(2臺)用于安家嶺選煤廠3402、3403;振動篩2(1臺)用于東露天選煤廠C304B;振動篩3(1臺)用于東露天選煤廠B337;振動篩4(1臺)用于東露天選煤廠D304A;振動篩5(1臺)用于東露天選煤廠C310 |
2 |
備件和專用工具 |
|
|
2.1 |
質保期內必要的備件和易耗件 |
見清單 |
|
2.2 |
專用工具 |
見清單 |
|
2.3 |
其它 |
1批 |
|
3 |
技術資料 |
|
|
4 |
培訓、服務 |
|
|
具體參數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8周內。
2.4交貨地點:山西省朔州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5報價形式:固定總價(含稅)。
2.6付款方式:采用“721”付款方式,設備到達買方安裝現場并經買賣雙方現場初步驗收合格,首付合同總金額的70%。設備安裝調試合格一個月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余款待一年后設備運行沒有質量問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剩余10%。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須為設備生產廠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3 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振動篩的銷售業績(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議等證明材料)。
3.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為準,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9月13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