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浙江分公司2024-2025年度新建光伏項目施工監理打捆采購-2024年10月已由 浙江分公司浙江分公司以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浙江分公司下屬各項目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資本金及融資,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
2.2項目名稱: 浙江分公司2024-2025年度新建光伏項目施工監理打捆采購-2024年10月
2.3建設地點:浙江省區域內(以項目核準地為準)。
2.4建設規模:640MW。
序號 |
擬建項目名稱 |
容量等級(MW) |
擬建項目容量 (MW) |
形式 |
計劃工期(天) |
1 |
浙江光伏項目(一) |
100MW及以上 |
200 |
集中式 |
360 |
2 |
浙江光伏項目(二) |
100 MW及以上 |
150 |
集中式 |
330 |
3 |
浙江光伏項目(三) |
100MW及以上 |
100 |
集中式 |
300 |
4 |
浙江光伏項目(四) |
100MW以下 |
80 |
集中式 |
300 |
5 |
浙江光伏項目(五) |
100MW以下 |
50 |
集中式 |
260 |
6 |
浙江光伏項目(六) |
100MW以下 |
30 |
集中式 |
240 |
7 |
浙江光伏項目(七) |
100MW以下 |
20 |
集中式 |
240 |
8 |
浙江光伏項目(八) |
100MW以下 |
10 |
分布式 |
120 |
注:以上擬建項目須通過 浙江分公司投資決策批準且土地、送出、復合開發均無障礙時,方可簽訂監理服務合同并生效。因項目不滿足上述條件,招標人不保證以上所有預估項目在中標后實施。由各具體項目的大唐浙江分公司下屬單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若服務期限內新增其他開工項目,按對應容量等級進行人員配置,工期以合同工期為準。
招標人按評標委員會推薦順序授予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招標人將按照項目通過投資決策時間順序,按照項目裝機容量1:1調配,分別向第一、第二中標人授予訂單。若由于中標人發生安全事故或重大質量事故,以及自身原因放棄某一個項目簽約時,招標人遞補選取另一家中標人。
2.5計劃工期: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監理服務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365日歷天。本次招標采用統招分簽,合同由各項目分別簽訂。
2.6招標范圍:浙江分公司新建光伏項目設計圖范圍內的全過程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場內(外)新建、改擴建道路工程,光伏組件、逆變器、交直流匯流箱等設備基礎及安裝工程,場區集電線路工程,開關站、升壓站內構筑物及其附屬工程的建筑(含防火帶、隔離圍欄、護坡及排水溝、綠化)、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工作。工程環境監理、水土保持監理不在本標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企業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企業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2個及以上5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項目建筑、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
3.2.3投標人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人員要求:
3.2.3.1人員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同時承接兩個開工項目的監理能力且人員不得重復(10萬千瓦及以上容量等級一組;10萬千瓦以下,1萬千瓦以上容量等級一組),并提供相應人員名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如有)應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質。
3.2.3.2人員業績要求: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擔任過近5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1個及以上5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項目的總監業績。
3.2.3.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土建、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須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經過監理培訓(提供第三方機構的培訓證明材料)。
安全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或地方安全監察局頒發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或安全專業監理工師資格證書。
3.2.4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滿足工程監理需要。
3.2.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業業績證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業績證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若合同中無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成果文件或任命文件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3)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須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3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
3.3.4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5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凡有意參加投標者,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09日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