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南京溧水區清溪圩整治工程的初步設計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農經發20241029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和地方資金,招標人為南京市溧水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水泵及附屬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南京市溧水區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
堤防達標建設8436米,新建清溪河西段北堤1122米,新建連鎖塊護坡長4155米,新建堤頂道路1320米,堤頂新建波形鋼護欄12104米,新建清溪圩閘站、清溪河閘站,新建清溪圩與清溪河連通涵閘1座,河道整治3830米,戴家崗段出行道路整治929米,以及配套設施等。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2.3.1招標范圍:主機組及其配套設備和輔助設備的設計、制造、組裝、工廠試驗(含6臺套機組真機試驗)、出廠檢驗、保險、包裝、發運和工地交貨;
提供備品備件及安裝、試驗用的專用工具;
提交圖紙、說明和其它資料;
提供安裝和現場試驗的指導;
參與現場調試、試運行和驗收;
提供對運行人員和維修人員的培訓;
完成設計聯絡;
接受買方代表參加工廠監造、廠內6臺套機組的泵段真機試驗和出廠檢驗;
提供清溪河閘站水泵機組相關資料供買方進行水泵裝置CFD仿真計算;
售后服務;
完成合同規定的接口與協調等工作。
2.3.2對應投資金額:7143793.4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
計劃工期375日歷天。
清溪圩閘站的主機組及相關設備應于2025年3月15日前具備交貨條件,清溪河閘站的主機組及相關設備應于2025年11月25日前具備交貨條件,涉及的埋件等按發包人要求提供,進度應符合土建施工要求,具體交貨時間由發包人提前1個月另行通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投標人是水泵制造廠商。
(3)業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0月1日及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生產制造過葉輪直徑≥1450mm的潛水軸流泵生產供貨業績。
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出廠驗收或工程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如上述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數據內容的,則需提供加蓋建設單位或運行管理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協議書上反映的時間為準。
(4)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6)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
如有>
)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
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