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航運公司天津海運 25輪船舶配員服務外包(內貿)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天津 海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海運”) 為 部分沿江沿海電廠和集團煤炭經營分公司提供電煤保供運輸服務。天津海運現擁有17艘船舶,98萬載重噸。現結合公司實際生產要求,計劃以公開招標方式,選聘符合要求的船員公司為天津海運所屬“ 25輪”提供船舶配員(內貿)服務。
2.1.2招標范圍: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選聘符合要求的船員公司為天津海運所屬“ 25輪”提供船舶配員(內貿)服務。
2.1.3服務地點:“ 25輪”船上。
2.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涉及船管船員交接,服務期限首尾交接時間允許增或減各一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海員外派機構資質證書或海洋船舶船員服務機構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以整套派員形式派出的船舶載重噸在4萬噸(或船舶總噸2.5萬)及以上的內貿沿海航線海輪船員合同業績2套(1艘船舶整體派員視為1套)。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合同未體現船舶載重噸或船舶總噸的須補充提供證明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擁有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有海輪船員(自有船員認證標準:截止到投標截止日,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投標人已為其連續繳納社保3個月及以上)不少于500名,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函。
(2)派遣的每船任職黨員至少3人,其中至少2名為管理級船員,且船舶兩長(船長、輪機長)至少有1人為黨員,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函。
(3)2021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所派員的船舶未發生較大等級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級以交通運輸部《水上交通事故統計辦法》的規定為準,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函。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1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