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溝湖泊沼澤化及河道生態恢復項目可研
更正公告
更正內容如下:
原磋商文件第七章 評審方法,第3條綜合評分中3.3.2綜合評分明細表:
序號 |
評分因素及權重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說明 |
1 |
報價15% |
15分 |
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以所有供應商報價平均價格為磋商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磋商報價得分=15-(投標價磋商基準價/最后磋商報價)×15%×100。 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兩位小數。 |
共同評分因素 |
2 |
服務實施方案35% |
項目編制思路(10分) |
根據供應商對采購文件的理解、項目特點及項目重點、難點分析是否合理準確,是否有技術創新,尤其是供應商對九寨溝自然保護區內本項目區域內的現狀了解程度、區域特點、自然資源條件、地質災害特點等內容,內容全面詳細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闡述條理清晰詳盡的得10分,每缺一處扣1.25分;每有一處存在缺陷或漏洞或不符合項目實際情況扣1分,直至本項分扣完為止。 (說明:(1)內容全面詳細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闡述條理清晰詳盡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內容的文字、圖片、表格等形式詳細呈現方案內容,方案內容切合行業實際、符合行業政策、滿足本項目要求;(2)存在缺陷或漏洞或不符合項目實際情況是指:方案內容不切合行業實際、不符合行業政策;或方案內容生搬硬造,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內容過于簡略;或存在與項目無關的文字內容;或內容不適用項目實際情況;或內容邏輯漏洞或原理錯誤。) |
共同評分因素 |
技術路線 (15分) |
1.闡述對該項目的理解與認識; 2.根據項目特點設計任務書,制定相應的技術路線; 3.提出總體構思、合理化建議等。 上述每項滿分為5分,磋商小組根據供應商對本項目的理解把握程度、闡述技術路線合理先進等情況酌情打分,內容全面詳細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闡述條理清晰詳盡的得15分,每缺一處扣5分;每有一處存在缺陷或漏洞或不符合項目實際情況扣2.5分,直至本項分扣完為止。 (說明:(1)內容全面詳細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闡述條理清晰詳盡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內容的文字、圖片、表格等形式詳細呈現方案內容,方案內容切合行業實際、符合行業政策、滿足本項目要求;(2)存在缺陷或漏洞或不符合項目實際情況是指:方案內容不切合行業實際、不符合行業政策;或方案內容生搬硬造,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內容過于簡略;或存在與項目無關的文字內容;或內容不適用項目實際情況;或內容邏輯漏洞或原理錯誤。) |
共同評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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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方案(10分) |
項目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內部管控制度;質量保障措施;②進度安排與保障措施;③人員配置與工作職責職責;④突發事件處置方案;⑤數據安全保密措等,項目管理方案能夠保證項目質量、工作進度計劃合理性、內容系統全面、組織機構完整、制度完善、內容闡述精準、措施詳盡敘述完全符合項目實際實施情況的得10分;每缺一項扣2分;每有一處存在缺陷或漏洞或不符合項目實際情況扣1分,直至本項分扣完為止。 (說明:(1)內容全面詳細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闡述條理清晰詳盡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內容的文字、圖片、表格等形式詳細呈現方案內容,方案內容切合行業實際、符合行業政策、滿足本項目要求;(2)存在缺陷或漏洞或不符合項目實際情況是指:方案內容不切合行業實際、不符合行業政策;或方案內容生搬硬造,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內容過于簡略;或存在與項目無關的文字內容;或內容不適用項目實際情況;或內容邏輯漏洞或原理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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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業實力15% |
15 |
供應商具有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的得4分;具備工程咨詢單位乙級資信證書得3分;具有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2分。本項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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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務團隊25% |
25分 |
1、擬派往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咨詢(投資)工程師登記證書的得3分;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得3分;具有中級職稱的得2分;本項最高得6分。 2、擬派技術負責 3、擬派往本項目的其他人員,本項目最高得16分: 配備1名工程地質高級職稱人員的得4分;中級得2分。 配備1名巖土工程高級職稱人員的得4分;中級得2分。 配備1名水文或水資源高級職稱人員的得4分;中級得2分。 配備1名測繪工程專業高級職稱人員的得4分;中級得2分。 備注:1.以上人員資格以證書復印件為準,提供擬派人員的資格證書及在職證明。所要求的注冊類證書須注冊在供應商單位。 2.以上人員不重復計分。 3.不提供不得分。 |
共同評分因素 |
4 |
履約能力10% |
10分 |
供應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類似項目業績,每提供1個得2分,本項最多得10分。 注:(1)供應商提供合同復印件或中標(成交)通知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2)同一項目不同標段(包號)業績不重復計分。 |
共同評分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