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瀘州市江陽區“老瀘州”歷史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招標項目名稱)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標段名稱)
勘察/設計招標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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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瀘州市江陽區“老瀘州”歷史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招標項目名稱)已由瀘州市江陽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瀘江發改投【2021】19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瀘州興陽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券資金及財政預算安排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瀘州興陽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為瀘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瀘州市江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瀘江發改投【2021】195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軍賢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江陽區主城區北城街道
2.2建設規模:項目區范圍0.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區(大河街城垣片)0.2平方公里,含省級文保單位會津城垣城墻640米,改建“聯一大樓”(瀘州河川劇博物館)舊址1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會津城垣居民”及多處明清老建筑近3000平方米;項目配套用房、道路交通等優化調整,新(擴)建停車位等配套設施。
2.3勘察/設計服務期限:4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的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及項目概算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近 4 年(2018 年 10 月 至投標截止時間)以來已完成過至少 1 個工程投資額不低于 1.8億元的改造類設計(已完成業績須提供合同協議書、施工圖審查報告或項目咨詢報告或竣工驗收報告,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績,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
3.2本次招標(□接受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地企業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已公開的入川信息網頁截圖。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入川錄入人員。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給予或?不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11-06 09:30
5.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公告發出之日起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網址:https://www.lzsggzy.com,憑注冊時企業辦理的CA數字證書免費領取電子招標文件(格式xxx.LZZF,含圖紙)。未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完成網上注冊的企業,按企業注冊流程完成注冊并辦理CA數字證書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領取招標文件,此為獲取招標文件唯一途徑。
5.3招標文件不提供郵寄服務。
5.4本招標文件全部采用電子文檔,需使用《瀘州市投標文件制作軟件》打開,如有疑問請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9280-095。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網上遞交網址為https://www.lzsggzy.com(詳見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操作手冊),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加密投標文件的上傳,并點擊“確認并簽名”按鈕確認上傳,并拍照《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投標文件遞交回執》,以表明投標人網上遞交投標文件成功,逾期上傳視為網上投標無效。開標當日,投標人選擇抵達開標現場的,需將該數碼照片帶至開標現場。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https://www.lzsggzy.com)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
瀘州興陽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
四川軍賢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統一社會信
用代碼:
/
地址:
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張壩景區西門綜合樓
地址:
成都市雙流區東升街道龍橋路6號132棟502號
郵編:
646000
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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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楊女士
聯系人:
朱女士
電話:
0830-6522694
電話:
13882750939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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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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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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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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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標人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一個項目(標段)為一個,因特殊情況需要兩個以上資質的,應允許(接受)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且不得限制聯合體成員數量。
(2)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應是國家對投標人資質的強制性規定。不是國家規定的必須具備的資質,不得作為參加投標的條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類似項目業績、項目負責人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