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武引灌區農渠工程施工標段
答疑文件
致潛在投標
現就投標人針對“南部武引灌區農渠工程施工標段”招標所提問題進行回答。
提問一: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3(2)中其他主要人員3、配備的施工人員具有水土保持中級及以上職稱,得2分。4、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具有河道治理中級及以上職稱,得2分。根據川建通告[2022]173號文,職稱專業的設定,是要注意新老專業兼顧,不應限定為某一具體的職稱專業名稱,本項目用兩個小范圍專業職稱作為加分項,設定的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明顯是為某些單位“量體裁衣”,以不合理的條件排斥和限制潛在投標人請招標人取消此不合理條件給投標人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
答復:1、川建通告[2022]173號文件針對的是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本工程為水利工程,并不是文件所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文件”;2、本工程為引水灌溉工程,涉及水工隧洞、渠道工程等,且線段較長,水土保持工程師和河道治理工程師有利于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水土治理、保持,和周邊河道污染治理等專業性較強內容,3、據我單位了解,水利水電相關專業中級職稱除成都以外,四川省水利廳每年向全川開展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技術(專業可根據自身需求自由選擇)職務職稱評審工作,包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等均可向水利廳申報評審,僅四川省水利廳該職稱評審工作至少已經連續(網上可查詢)開展了不少于7年,每年評審通過人數超過200人以上,不存在所謂的“小范圍專業職稱”,況且該內容為加分項,不是資格審查必備條件,不存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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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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