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十四局華南事業部南漳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經理部
粉煤灰(二次掛網)采購項目詢比價公告
受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南漳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詢價人”)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華南事業部(以下簡稱“詢價部門”)對項目建設所需的粉煤灰進行公開詢比價采購(采購項目編號:POWERCHINA-0114006-240015),現將有關詢價采購事項告知如下:
1.1項目概況、采購數量
1.1.1項目概況:南漳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李廟鎮境內,電站總裝機1800MW,安裝6臺300MW立軸單級可逆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電站樞紐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庫、輸水系統、發電廠房、下水庫4部分組成:上水庫位于主山寨村張家坪盆地內,下水庫位于大竹園村下游的洞河上。下水庫壩址經鄉村簡易水泥路面道路閆茅線Y036(長約19km)、縣道X037至南漳縣城,公路里程約55.00km;上水庫壩址經現有簡易水泥道路(長約2.5km)接省道S275后向東南至南漳縣城、向西北至谷城縣城,公路里程分別約為61.5、80.5km。南漳縣、谷城縣往東方向分別經省道S305、省道S303可至襄陽市,公路里程分別約為42.0、64.0km,均已接入高速路網。襄陽至武漢公路里程約為313.0km。上、下水庫之間直線距離約2.0km,有機耕道相連。
1.1.2采購數量: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交貨地點 |
1 | 粉煤灰 | F類II級 | 噸 | 1000 |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南漳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經理部施工現場或其指定地點,具體的交貨地點以需方的通知為準。 |
合計 | 噸 | 1000 | / |
1.2資金來源及付款方式
1.2.1資金來源: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部自籌。
1.2.2付款方式:先貨后款,按月結算,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該批次貨款的100%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經審核無誤后30日內,向供方支付該批次材料貨款的80%,60天內向供方支付至該批次材料貨款的97%,剩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質保期自每批次材料進場驗收合格之日起計6個月)滿后,扣除因材料質量問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一次性支付(在質量保證期內需方試驗室、監理等單位指出對應批次材料不滿足合同要求,需方有權扣除對應批次材料的全部質量保證金)。
1.2.3貨款支付方式:電匯、支票、票據(包含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多種供應鏈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鏈等)。以票據、供應鏈方式支付時,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內,貼息費用由供方承擔。
1.3詢價范圍、交貨期、交貨地點、計量方式
1.3.1綜合交貨單價=不含稅單價*(1+稅率);綜合交貨單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費用:材料費、工廠檢驗費、裝卸車費(貨到工地由供方卸車,需方負責協助)、運輸費、技術文件費、技術服務費、保險費、中間倉儲費、給項目業主或監理人提供貨物監造或檢測條件發生費用、合理利潤、稅金等所有材料到貨前的含稅費用,稅率若遇國家財稅政策調整,則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要求報價人必須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采用一票制)。
1.3.2交貨期: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雙方按實際交貨數量結算。實際供貨時間可能與上述交貨期存在差異,供方不得因此向詢價人提出任何調價以及索賠要求。
1.3.3交貨
1.3.4計量方式:
1.3.4.1粉煤灰以“噸(t)”為計量單位,貨到現場按實際過磅重量進行計量。
1.4報價資格要求
1.4.1報價人必須滿足的條件:
(1)報價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合法經營條件,具備一定的生產能力、倉儲能力、供貨能力及售后服務能力等條件。產品取得近三年(2021年至今)國家授權、許可的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書或檢驗合格報告,在報價文件中提供粉煤灰合格證書或檢驗合格報告至少一份。
(2)報價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必須具有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代理書,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在報價文件中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廠家的委托代理文件)。
(3)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詢價產品的供貨業績不少于一份。
(4)本次公開詢比價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時參加報名。
(5)商業信譽: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報價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無采取非法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不良記錄;近三年內參加招投標活動中,報價人無不良記錄。
(6)報價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7)報價人必須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
1.5技術質量要求
1.5.1質量要求:
(1)《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GB/T 50146-2014)
(2)《水工混凝土摻用粉煤灰技術規范》(DL/T 5055-2007)
(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
(4)《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 50107-2010)
(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15)
(6)《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2011)以及其他相應的國家標準、規范、設計文件執行。
如采用標準、規范、規程更新,則以最新版本為準。如由于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產品具體技術參數變化,在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條件下,相同規格產品價格保持不變,也不作為索賠依據。
7.2、根據《水工混凝土摻用粉煤灰技術規范》(DL/T 5055-2007)內容,粉煤灰技術要求如下:
(1)分級及技術要求
用于水工混凝土的粉煤灰分為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其技術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用于水工混凝土的粉煤灰的技術要求
項 目 | 技術要求 | |||
Ⅰ級 | Ⅱ級 | Ⅲ級 | ||
細度(45μm方孔篩篩余)% | F類粉煤灰 | ≤12.0 | ≤25.0 | ≤45.0 |
C類粉煤灰 | ||||
需水量比% | F類粉煤灰 | ≤95 | ≤105 | ≤115 |
C類粉煤灰 | ||||
燒失量% | F類粉煤灰 | ≤5.0 | ≤8.0 | ≤15.0 |
C類粉煤灰 | ||||
含水量% | F類粉煤灰 | ≤1.0 | ||
C類粉煤灰 | ||||
三氧化硫% | F類粉煤灰 | ≤3.0 | ||
C類粉煤灰 | ||||
游離氧化鈣% | F類粉煤灰 | ≤1.0 | ||
C類粉煤灰 | ≤4.0 | |||
安定性 | C類粉煤灰 | 合格 |
粉煤灰技術性能指標要求如下表。
序號 | 名稱 | 技術要求 | 備注 | |
C50以下混凝土 | C50及以上混凝土 | |||
1 | 細度(%) | ≤25 | ≤12 | 按GB/T1596-2017檢驗 |
2 | 氯離子含量(%) | ≤0.02 | 按GB/T1596-2017檢驗 | |
3 | 需水量比(%) | ≤105 | ≤95 | 按GB/T1596-2017檢驗 |
4 | 燒失量(%) | ≤8.0 | ≤5.0 | 按GB/T1596-2017檢驗 |
5 | 含水量(%) | ≤1.0 | 按GB/T1596-2017檢驗 | |
6 | SO3含量(%) | ≤3.0 | 按GB/T1596-2017檢驗 | |
7 | CaO含量(%) | ≤10 | 按GB/T1596-2017檢驗 | |
8 | 游離CaO含量(%) | F類≤1.0 | C類≤4.0 | 按GB/T1596-2017檢驗 |
9 | 安定性(雷氏夾煮沸后增加距離,mm) | C類≤5.0 | 按GB/T1596-2017檢驗 |
(2)粉煤灰的放射性應合格。
(3)當粉煤灰用于活性骨料混凝土時,需限制粉煤灰的堿含量,其允許值應經試驗論證確定。粉煤灰有堿含量以鈉當量(Na2O+0.658K2O)計。
(4)宜控制粉煤灰的均勻性,粉煤灰的均勻性可用需水量比或細度為考核依據。
(5)標識
1)粉煤灰生產廠應按批檢驗,并向用戶提交每批粉煤灰的檢驗結果及出廠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文件。
2)出廠粉煤灰應標明產品名稱、類別、等級、生產方式、批號、執行標準號、生產廠名稱和
(6)檢驗與驗收
1)對進場的粉煤灰應按批取樣檢驗。粉煤灰的取樣以連續供應的相同等級、相同種類的200t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計。
2)取樣方法按《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DG/TJ08-230-2006)進行。取樣應有代表性,應從1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樣。袋裝粉煤灰應從10個以上包裝袋內等量抽??;散裝粉煤灰應從至少三個散裝集裝箱(罐)內抽取,每個集裝箱(罐)應從不同深度等量抽取。抽取的樣品混合均勻后,按四分法取出比試驗用量大兩倍的量作為試樣。
3)對進場粉煤灰抽取的檢驗樣品,應留樣封并保留3個月。當有爭議時,對留樣進行復檢或仲裁檢驗。
4)每批F類粉煤灰應檢驗細度、需水量比、燒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和游離氧化鈣可按5~7個批次檢驗一次。每批C類粉煤灰應檢驗細度、需水量比、燒失量、含水量,游離氧化鈣和安定性,三氧化硫按5~7個批次檢驗一次。
5)不同不源的粉煤灰使用前應進行放射性檢測。
6)粉煤灰經檢驗后,符合表1的規定時為等級品。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規定要求時,允許在同一批次中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全部項目的復檢,以復檢結果判定。
7)當對產品質量有色議時,應將樣品簽封,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1.5.2一般要求
1.5.2.1、生產廠家生產能力及儲存量應滿足工程需要。
1.5.2.2、運輸應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1.5.2.3、粉煤灰生產廠家生產能力及儲存量應滿足工程需要。
1.5.2.4、粉煤灰過程運輸應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若由于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產品具體技術參數變化,在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條件下,相關規格產品價格保持不變,也不作為索賠依據。
1.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6.1供方保證本合同貨物是全新的、質量、技術參數及性能均滿足合同要求的,同時向需方提供證明物資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等,否則需方有權拒絕驗收。
1.6.2質量保證期:自每批次材料進場驗收合格之日起計6個月。
1.6.3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提供處理方案或指派專業人員到現場處理。需方應為供方提供必要的協助。供方未按上述約定提供質保服務或提供質保未達到合同約定質量要求的,需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處理,相關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且對該費用不得提出異議。
1.6.4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若屬于供方責任的,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供方承擔,需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供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若屬于需方責任的,風險和費用由需方承擔。
1.6.5需方抽樣復測檢驗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需方將對該批貨物進行退場處理;供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供、需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及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
1.7、詢價文件的獲取
請報價人于2024年3月6日17:00前
1.8、報價文件的遞交
1.8.1報價人需在2024年3月8日17:00前
1.8.2上述時間如有變動,詢價人將及時書面通知所有已獲得詢價文件的潛在報價人。
1.8.3、遞交報價文件前須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向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華南事業部或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申報合格供應商資格,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能進行報價文件遞交和開標。因報價人自身原因導致合格供應商資格未能申報成功,造成報價文件無法遞交和開標的,由報價人承擔其全部后果。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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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10-51957458
聯系人:李工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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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