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馳宏鋅鍺股份 會澤礦業 安全高效標桿礦山建設工程項目選礦廠鉛鋅脫水廠房橋式起重機智能化改造設備設施采購及系統集成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124-ZB11419)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標條件
云南馳宏鋅鍺股份 會澤礦業 安全高效標桿礦山建設工程項目選礦廠鉛鋅脫水廠房橋式起重機智能化改造設備設施采購及系統集成項目(招標項目編號:0124-ZB11419),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云南馳宏鋅鍺股份 會澤礦業 安全高效標桿礦山建設工程項目選礦廠鉛鋅脫水廠房橋式起重機智能化改造設備設施采購及系統集成項目,包括改造項目的貨物(設備)采購、現場指導安裝、調試和系統集成等。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云南馳宏鋅鍺股份 會澤礦業 安全高效標桿礦山建設工程項目選礦廠鉛鋅脫水廠房橋式起重機智能化改造設備設施采購及系統集成
2.1項目名稱:云南馳宏鋅鍺股份 會澤礦業 選礦廠鉛鋅脫水廠房橋式起重機智能化改造設備設施采購及系統集成項目
2.2項目類型:貨物(設備)采購、設備設施指導安裝、系統調試及集成
2.3項目概況:云南馳宏鋅鍺股份 會澤礦業 為進一步構建智能裝備體系,提升企業智能化水平,計劃對鉛、鋅精礦庫區兩臺橋式起重機進行智能化改造,在保留手動操作功能的基礎上,增加自動控制系統,實現橋式起重機自動上料、倒料等功能。 智能橋式起重機建成后將依托定位、三維掃描、電氣防搖等最新技術,在智能調度系統的統一管理調度下,實現抓斗智能橋式起重機的全自動運行,提升庫區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成改造項目的設備采購、現場指導安裝、調試和系統集成等。
2.4項目
2.5招標范圍:鉛、鋅精礦庫區兩臺橋式起重機進行智能化改造,在保留手動操作功能的基礎上,增加自動控制系統,實現橋式起重機自動上料、倒料等功能。智能橋式起重機建成后將依托橋式起重機定位、三維掃描、電氣防搖等最新技術,在智能調度系統的統一管理調度下,實現抓斗智能橋式起重機的全自動運行等設備設施的采購、現場指導安裝、系統集成、調試。
詳細要求見招標公告附件及第五章供貨要求。
2.6交貨期:合同生效后45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到貨。
2.7交貨
2.8質量保證期:甲乙雙方簽署試運行驗收合格證書之日起12個月。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云南馳宏鋅鍺股份 會澤礦業 安全高效標桿礦山建設工程項目選礦廠鉛鋅脫水廠房橋式起重機智能化改造設備設施采購及系統集成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2)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①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
②國家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B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B級或國家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許可證B級及以上資質(許可證中必須含有橋式起重機)。(提供資質證)
3.2 財務要求: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財務狀況良好,并提供財務狀況承諾或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
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財務狀況承諾或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0年至今(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必須具備不少于2個類似項目業績,并提供供貨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等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須至少包含工作內容等關鍵內容頁和蓋章頁)。
注:類似項目,指橋式起重機的供貨或智能化改造項目業績。
3.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或涉訴黑名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 團隊要求:
3.5.1項目經理要求: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電氣工程或相關專業)或注冊貳級建造師資格(機電工程或相關專業),并提供職稱證或注冊證。
3.5.2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求:
為本項目至少配備專職安全員1人,且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提供安全管理資格證)
3.5.3特種作業人員要求:
為本項目配備至少3名特種作業人員(其中:高處作業人員、電工、焊工各1人),特種作業人員需持有相應專業的執業資格證或操作證且在有效期內。(提供執業資格證或操作證)
3.6 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受賄、造假等不良行為記錄,同時遵守國家環保要求,且近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件、員工職業健康事故和質量事故,且連續12個月內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件、員工職業健康事故或質量事件。提供承諾書。
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