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航運公司2021-2022年船舶代理采購計劃(七個標段),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劃分
第1標段:北方裝貨港口的船舶代理,秦皇島、京唐、曹妃甸、天津,總貨量約:4900萬噸;
第2標段:渤海和黃海區域港口的船舶代理,錦州、營口、丹東、大連、濰坊、龍口、青島、日照、連云港、大豐等,即北起盤錦港,南至大豐港沿海港口,不含黃驊港和龍口屺坶島港,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港口。總貨量約:2700萬噸;
第3標段:東海區域港口的船舶代理,上海、嘉興、寧波、福州、莆田、廈門、漳州、泉州等,即北起上海港,南至汕尾港沿海港口,不含象山港,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港口,總貨量約:2100萬噸;
第4標段:南海區域港口的船舶代理,惠州、廣州、茂名、珠海、臺山、湛江、北海、防城港、欽州、洋浦等,即北起惠州港,南至八所港沿海港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港口,總貨量約:2800萬噸
第5標段:黃驊港的船舶代理,總貨量約:9400萬噸;
第6標段:象山港的船舶代理,總貨量約:1000萬噸;
第7標段:長江下游港口的船舶代理,太倉、常熟、張家港、南通、江陰、泰州、常州、揚州、鎮江、南京等長江江蘇航段各港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港口,總航次數約:1700航次。
注:1、投標人可以選擇全部標段投標或個別標段投標,但每標段所列港口需全部投標;
2、總貨量、總航次數以2021年預估數據核算,結算時以實際發生貨量為準;
3、招標范圍包含天津國電海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電海運”),合并采購完成后各自簽訂合同。
2.2代理期限
中海航運有限公司: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海運: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船舶代理公司;
3.2投標人必須在所投標段的各港口所在地市級范圍內都有全資子公司、參股(不低于34%)子公司或分公司(地市級地區范圍內任何市縣有一家下屬公司即可),能夠在本標段所列港口從事船舶代理業務(港口與地市級地區對應關系詳見公告附件“2021年船舶代理招標港口所屬地”);
3.3投標人必須在所投標段的所有港口都具備固定辦公場所(自有或租用辦公室)并附房產證或租房合同;
3.4投標人必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3.5第5標段投標人必須具備本標段所列港口企業自有車輛合計5輛以上(含5輛)并附車輛行駛證,第6標段投標人必須具備本標段所列港口企業自有車輛合計3輛以上(含3輛)并附車輛行駛證,其余各標段投標人必須具備本標段所列港口企業自有車輛合計10輛以上(含10輛)并附車輛行駛證(注:車輛非大型重載貨車);
3.6第7標段投標人必須能夠安排長江引航中心、中遠海運船員管理有限公司海事技術服務中心等主管機關許可的引航服務;
3.7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10月29日 09時00分至2020年11月06日 23時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4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500.0元,售后不退。
聯系人:劉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