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秦煤瑞金電廠2021年度石灰石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江西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秦煤瑞金電廠2021年度石灰石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秦煤瑞金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茅店鎮東北面6km的上壩村,距離贛縣和贛州市城區分別為14km和19km。電廠北距323國道及京九鐵路2km,東鄰貢江,廠址東北面4km處為贛縣火車站。
2.2 規模:運行機組2*350MW,在建機組2*1000MW。
2.3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本次招標采購2021年度脫硫用石灰石,計劃采購數量暫定60000噸,具體數量根據機組運行情況以實際采購量為準。投標人報單價(元/噸)及總價,結算按甲方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投標單價執行。
品質參數要求:
脫硫石灰石品質參數
項 目 |
單 位 |
數 據 |
碳酸鈣含量 |
% |
≥93.0 |
氧化鎂含量 |
% |
<2 |
二氧化硅 |
% |
<2 |
三氧化二鋁 |
% |
<0.20 |
三氧化二鐵 |
% |
<0.2 |
水分 |
% |
≤1 |
粒徑 |
mm |
5-20 |
雜質/外觀 |
|
不得有泥巴、沙子、木屑、樹枝、膠皮等雜物,無潮濕結塊、粉末過多情況
|
2.4 交貨地點: 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茅店鎮上壩村華能秦煤瑞金電廠
2.5 交貨期: 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內,買方發出石灰石需要通知后,賣方在12小時內將貨送到指定交貨地點。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個石灰石供貨業績(若投標人為代理商(經銷商),可提供其代理的石灰石生產廠家銷售業績),(請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供貨內容等能證明有效業績的合同關鍵頁);
3.2.2 投標人為石灰石生產廠家,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礦許可證》;若為代理商(經銷商),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對生產廠家的相關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如生產廠家與代理商(經銷商)同時投標的,只接受生產廠家投標;
3.2.3 代理商(經銷商)投標,必須提供石灰石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如有授權期限,須涵蓋供貨期,授權書上須注明本項目名稱,禁止轉授權);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經銷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3日9:00起至2020年11月8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