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東營 2×1000MW 新建工程位于東營市北約 110km 處規劃的東營港城區的北側,在渤海經濟開發區內。廠址東臨渤海,距離東營港城現有防洪堤約 350m, 東南距東營港碼頭約 3.0km,南距東港高速公路的終點約 4.0km,規劃容量 4× 1000MW,一期建設 2×1000MW 高效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及其相關配套設施,同步建設脫硫、脫硝環保設施。
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東營項目分公司新建辦公樓電氣施工、暖通安裝、土建施工、給排水施工、現場區域圍欄等辦公樓區域所需施工。本工程除招標方供貨范圍外,所需全部材料均由投標方提供包含在本次報價范圍內。投標方需自行準備所有施工設備,包括需搭設腳手架等所有保證文明施工和勞動保護的措施及用具,在承諾的工期內完成工程建設。
新建辦公樓的安裝、檢驗、驗收(包括消防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配合調試均包括在工作范圍之內。
三、資質及其他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或建筑機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近 5 年內 2 個及以上樓房建筑業績(含裝修)(須提供至少 2 個相應業績的合同首頁、簽字頁、供貨頁等復印件)。
3.4 、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
3.5 、信譽要求:投標人近 3 年(以報名截止時間前 36 個月為準)沒有處于
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近 3 年在招投標行為中,沒有行賄受賄行為和弄
虛作假等劣跡;投標人近半年(以報名截止時間前 6 個月為準)無任何不良行為記錄,未被中國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3.6 、在過去承接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系統的工程項目建設中,沒有出現投標單位負主要責任的技術、質量、商務等糾紛,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所供貨設備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不屬于國家有關部門所界定的有腐敗、欺詐行為等的不合格的投標人。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4.1 獲 取 方 式 : 登 錄 憑企業 CA 證書電子鑰匙申購招標文件并辦理后續投標事宜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