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海門電廠2021至2022年度通航安全技術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海門電廠2021至2022年度通航安全技術服務項目
2.2項目簡介:為清理清除港池及進出港航道中的礙航物、不明船只(含漁船)和水上垃圾,保證運煤船舶具有良好的通航安全環境,正常進、出港口及卸貨,設立本項目。
2.3招標范圍:負責為招標方提供項目所在地船舶一艘(600匹馬力),為 海門電廠四臺機組運輸煤炭船舶進出港清道護航,按照招標方通知的船舶進、出港及港池相關情況,做到每航次提前一個小時到達,將港池及進出港航道中的礙航物清除,保證運煤船舶具有良好的通航安全環境。(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海門電廠2021至2022年度通航安全技術服務項目。
2.4項目工期(服務期):貳年,計劃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標人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務。每年末對承包商進行安全、質量評審,評審不合格項目單位可提前解除合同。若供應商中標后未在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工或經項目單位評審未能履行合同的義務,項目單位有權委托其他供應商履行合同義務,所發生的費用從中標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并要求中標人賠償對項目單位造成的損失。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有航海技術咨詢或水上、水下工程服務的業績。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4日9時起至2020年11月10日17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 元,售后不退。